教通知【2024】223号

关于提交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年度报备材料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工作规范》(T/CEEAA002-2022)、《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关于提交2024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以及年度报备材料的通知》(见附件)等有关文件要求,有效期内认证专业需在每年年底前报备持续改进情况,有效期中期到期专业还需在第三年年底前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现就2024年工程教育认证持续改进情况报告以及年度报备材料提交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范围

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且在有效期内的所有专业,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土木工程、安全工程、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工程、车辆加工工程、环境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的14个专业须提交2024年度持续改进报备材料。

二、提交时间

2024年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年度报备材料的系统开放时间均为2024年12月25日-2025年1月25日。建议尽量避开截止时间,“错峰”提交。

三、提交要求

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年度报备材料的准备与提交要求详见《指南》(登录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网站查询),有关注意事项详见《2024年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相关问题解答(Q&A)》(登录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网站查询)。为减轻专业负担,建议尽量用原始材料体现改进效果。

四、提交方式

各类材料撰写及准备要求详见《指南》。各类材料提交地址为:https://eqem.eqea.edu.cn/engineeringLogin,提交具体要求详见网站提示的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和报备材料提交操作说明。

五、后续安排

根据《指南》,有效期内认证专业提交的持续改进报备材料,将由认证协会组织抽查,抽查情况将作为中期审核工作的重要参考。

六、其他

请各专业根据上述要求按时提交有关材料,逾期未完成提交的,认证协会将根据《指南》等有关文件要求作限期提交、中止认证等相应处理。

提交过程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秘书处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

教务处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