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北京科技大学第十二批(2024年度)“素质教育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素质教育核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修订)》(校教发﹝2023﹞4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坚持“五育并举”,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二批素质教育核心课程的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规划
素质教育核心课程以开拓学生文化视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为目标,课程类型为全校公共选修课程和实践类课程。
(一)建设内容
按照如下六个课程群进行建设:
1.人文与社会
立足于帮助学生建立对人、自然、社会、自身的正确认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培养其人文素养,包括文学、历史、哲学、语言、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内容。
2.艺术与审美
立足于陶冶学生情操,塑造学生健全人格,包括音乐、美术、戏剧、舞蹈以及影视、书法等内容。
3.科学与技术
立足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创新意识,帮助学生了解和认识当今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沿问题。包括科技史、科技哲学、科学方法论、当代科学前沿问题、科学技术与现代化等内容。
4.创新与创业
立足于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创业意识,引导学生关注前沿科技和专业创新,提升学生创新能力,有意识的培育创业想法,提高学生综合竞争力,使他们更加适应未来社会的快速变化和发展。
5.外语与国际文化
立足于培养学生国际思维,在提升学生语言能力的同时开拓学生国际视野,包括各类语言课程、各国文化普及课程等。
6.劳动与实践
立足于培育学生劳动精神和实践能力,劳动教育具有树德、增智、强体、育美等独特的综合育人价值,搭建形式多样的劳育平台,将课堂教学和课外劳动实践活动相结合,培养学生的劳动技能,增强学生的劳动意识。
(二)建设要求
本次申报各单位推荐名额不限,每门课程给予2万元/门的建设经费,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建设周期内每学年开课不少于1次。结题通过的课程需保证结题后连续三学年开课,每学年至少开课一次。
二、申报要求
1.拟申报课程负责人应为对应课程的主讲教师,年龄、职称不限。
2.拟申报课程为已开设的全校公共选修课和实践类课程,教学条件较好、教学状态较优、教学建设与改革有特色和成效的课程优先。
3.申报课程应有详细完整的教学大纲。课程立项建设后应积极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结题时需提交修订后的教学大纲,其中要有明确的“课程思政”融入环节介绍。
4.鼓励教师对标国家“一流课程”建设标准,开展教学方法探索,进行考核方式改革,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亦可借助网上优质教学资源进行课程建设。课程建设可依托我校贝壳学堂等网络资源平台,建设丰富、完整的网络化教学资源并在结题验收时提交(平台作为教学辅助工具使用,不要求必须录制慕课视频)。
5.作为课程负责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门素质教育核心课程。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成员,若有在建项目还未结题通过,不允许申报新一批立项。
三、申报程序
学校在各教学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建设项目。
本次申报为系统填报,登录“本科教务管理系统-教学研究-项目申报”,或者直接登录网址/ustb/smu_jwgl/clsb/declare/index进行校内申报。
1.教师申报。填写《北京科技大学素质教育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2),并上传至申报系统。
填报时间:2024年11月26日00:00-12月5日23:59。
2.学院审核。学院讨论后确定推荐名单,并由二级管理员审核通过。
审核时间:2024年12月6日00:00-12月10日12:00。
3.校内评选。教务处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本次立项名单,并报教学委员会审批。
联系人:曹蕾,电话:010-62334895。
教 务 处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