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涛等4位博士研究生和陈洪娟等119位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完成了培养计划规定的各项培养环节,修完了全部课程,取得了规定的学分,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南华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决定授予青涛等4位同学博士学位,授予陈洪娟等119位同学硕士学位。现将具体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18年1月10日到2018年1月19日)。有异议者,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到南华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电话:0734-8281311。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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