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不端是困扰高校及学术界的顽疾,国家及学术机构相继出台新的政策,防止学术不端,但是,学术不端现象好像是愈演愈烈。
近日,南华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经过深入的调研,仔细的讨论,再次修订了《南华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这次修改最大的亮点是严惩学术不端。在2007年,南华大学就发布了《南华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与知识产权暂行规定》(校研发〔2007〕02号),针对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惩戒。这次新修订的实施细则规定:无论在授予学位前还是授予学位后,都要杜绝学术不端。在学位授予前,发现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一律不授予学位;在学位授予后,如果发现在申请学位过程中有学术不端者,一律要取消所授学位。
这次修订还对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学位授予的程序、学位论文的评阅及答辩委员会组成进行了修改。伴随着这些政策的完善,南华大学研究生培养质量及学位授予的质量会越来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