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南华大学雨母校区图书馆二次装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2021-11-02 15:08  


南华大学雨母校区图书馆二次装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南华大学雨母校区图书馆二次装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南华大学雨母校区图书馆二次装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2、采购编号:NHGJ2021-B01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设计阶段

主要设计内容

1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全过程

本次二次装修设计任务主要范围为南华大学雨母校区图书馆负一层(含报告厅)、一层入口大厅区域(含室外悬挑下部区域)、每层电梯厅区域、3-9层中庭区域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设计周期

在签订合同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内容

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包干合同(如设计范围、内容等发生重大变化可调整设计费)

最高限价

人民币63万元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单位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内)具有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业绩(准入)是指:高校或市级及以上图书馆建筑或装饰工程设计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中的一项,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2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学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以近6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日前60个月内)具有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业绩(准入)是指:高校或市级及以上图书馆建筑或装饰工程设计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设计合同中的一项,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资料要求请于20211103日至20211105每日上午9:0012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持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获取)或授权委托书(委托获取),并请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②本人身份证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资质证书复印件,⑤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注册建筑师证书复印件单位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证明资料,拟任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证明资料①中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到南华大学规划基建处综合办公室报名,同时获取磋商文件。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凡资料不全者将被拒绝报名。

2、投标单位需缴纳场地服务费400元后凭缴费收据(凭证)获取磋商文件(不论最终是否参与磋商、是否中标,场地服务费均不予退款,投标单位需开发票请在缴纳场地服务费后到学校财务处及时办理,过期不予受理)

缴纳场地服务费帐户名称:南华大学 ,开户银行:工行衡阳南华大学南院支行,银行账号:1905021619200000135。

场地服务费只接受公对公转账,转账时需备注:参与南华大学规划基建处XXX项目(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

五、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111910:00时(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2021111910:00时(北京时间)。

3、磋商地点:南华大学红湘校区第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六、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5工作日内,参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七、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信息

1) 称:南华大学规划基建处

2)地  址:衡阳市常胜西路28号

3)联系人:吴老师

4)电话:0734-8578052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一天的18:00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账号信息同上。

2、本项目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方案设计补偿,其中第一名补偿3万元,第二名补偿2万元,第三名补偿1万元其中与招标人签定合同的设计单位,按照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设计费,不另外再支付设计补偿费;对其余在补偿范围内的投标人,由中标人给予设计补偿费(中标人有参考、借鉴获得补偿的投标人设计内容的权限,设计费、补偿费税金由投标人自理)。其余未在补偿范围内的投标人不予补偿。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