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
山东省总工会将于4月份评选表彰一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分别授予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状、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和山东省“工人先锋号”称号。并分配给省教育工会直属高校4名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省教育工会根据省总工会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向各直属高校工会就有关评选推荐工作作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省教育工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推荐1名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
全校在职教职工(以人事处提供的名册为准)。
二、评选推荐条件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中取得优异成绩。近三年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在本岗位上努力工作,甘于奉献,勇于创新,做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推荐原则和程序
1、评选推荐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面向基层,面向教学科研第一线。
2、评选推荐程序
各分会召开分会委员会,提出推荐人选。校工会将按照评选条件和要求由校工会全委会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通过校园网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四、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严格把握评选推荐条件,坚持原则,不搞照顾。
2、认真履行程序,把好审核关,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透明度和推荐人选质量。
3、按照规定时间上报推荐评选对象。3月18日前,将推荐的个人名单及简要事迹一式二份报校工会(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到:gonghui@ujn.edu.cn)。
附件:山东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简要事迹表.doc
济南大学工会
2009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