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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理工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

时间:2022年05月05日阅读数:

太原理工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章程

2021 年 10 月 1 日(修订)

一、总则

第一条  组织性质

太原理工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是隶属于图书馆及直属团工委的公益性志愿服务类学生组织,简称“图管会”。

第二条  构成主体

以在校大学生为主体,吸收和组织对图书馆工作有共同的兴趣、有责任感的同学,在图书馆以及团工委老师的指导下开展活动。

第三条  宗旨

搭建和完善图书馆与广大读者沟通互动的桥梁,促进图书馆与读者的良性互动;参与图书馆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学科信息服务工作,在培养学生组织管理能力、信息检索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的同时,开阔学生眼界、拓展知识技能、提升思想站位;推动校园文化与图书馆的融合,促进图书馆与图管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

第四条  根本任务

坚持以读者为本,积极参与图书馆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学科信息服务工作,努力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活跃校园文化,构建书香校园。引领和带动太原理工大学学子学会使用图情专业方法,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增色添香。

第五条  组织分布

太原理工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目前的校区分布为:明向校区、迎西校区、虎峪校区。


二、管理员职责

第六条  图书馆管理员申请资格

凡系我校全日制本科一、二、三年级学生和研究生一年级均可申请成为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管理员)。

第七条  图书馆管理员申请条件

〔一〕积极、自愿加入图管会;

〔二〕拥护并遵守图管会章程;

〔三〕热爱图书馆,关心图书馆建设;

〔四〕有责任心,有自由时间,愿意尽心为图书馆的建设和服务出谋出力;

〔五〕有志愿服务的热情和信仰,热爱集体,甘于奉献。

第八条  管理员的基本权利

〔一〕享受图书馆各项服务优惠,可优先参与图书馆组织的活动,优先使用图书馆数字阅览室、学术报告厅等各种资源;

〔二〕图书馆提供专门的自习及办公场所;

〔三〕所有管理员都有机会获得图书馆社会实践证书;

〔四〕工作表现优秀的图管会成员可参与优秀学生管理员的评比;

〔五〕享受图管会内部的相关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培训。

第九条  管理员基本义务

〔一〕管理员的工作为义务性质,学校、图书馆及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不支付给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管理员任何报酬,在图书馆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能少于一年,若中途退出则不可享受本手册第二点管理员职责第八条所述管理员权利;

〔二〕管理员的常务工作主要是书籍的日常管理和维持自习区的秩序,工作的时段依据个人课表而定,工作期间必须按时上岗、尽职尽责;按时参加学生管理委员会例会,每学期末,学生管理委员会要据实负责地向图书馆汇报工作情况,任期满后按程序做好交接工作;

〔四〕所有管理员须严于律己,言行符合高等院校学生形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文明使用图书馆资源,不得利用管理员的身份做出有损图书管理委员会或图书馆荣誉的行为;

〔五〕管理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能力,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服务观。及时了解学科建设的发展情况,关注读者信息需求,熟悉图书馆线上线下资源,熟悉图书馆自助借还系统及选座系统等的应用;

〔六〕管理员要做好图书馆老师的协助工作,及时准确传达图书馆各项通知,及时对图书馆举办活动做出宣传,认真完成部门安排的各项任务活动;

〔七〕负责协助图书馆对新进报刊和书籍及过期报刊的处理处置工作;

〔八〕管理员有义务对图书室阅览守则进行宣传和维护,对图书馆读者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图书馆相关规定者,管理员有权检查证件,并做出处理:

①善意提醒。②批评教育。③收回座位。④对态度恶劣者,报告馆领导及相关部门;

〔九〕维护管理图书馆内设施设备正常使用,检查督促读者爱护设施,如果发现读者有意损坏室内设施,按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向老师报告后进行相应处罚。


三、管理员考核量化办法

第十条  常务工作要求

(一)严格遵守上岗时间,完成每日签到签退,无故迟到及无故缺勤,将对管理员考核进行相应记录。

(二)管理员在岗期间,应高标准完成当日常务工作,具体工作内容视校区而有所不同。对无故擅自离岗、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质量低下的管理员,将做出相应处罚。

第十一条  例会制度要求

(一)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总结前期工作,下发委员精神和近期的各项要求。例会间隔视各校区情况可做出调整。

(二)每次会议要有明确的时间地点,会议负责人要认真、正规地做好会议记录,包括与会人员、缺席人员、开会时间、与会嘉宾及会议内容的记录。

(三)每次会议需认真对待,无故迟到或缺席会议,会议期间态度不端正,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二条  外场活动要求

(一)活动策划者需在策划中明确各部各成员责任,明确各项工作完成期限。

(二)工作进度滞后,完成质量不佳,对活动造成严重影响的,图管会将做出相应处罚。

(三)外场当日活动迟到及缺勤,将不予进行学分签到,并在活动总结会议上做出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  量化考核要求

各校区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成立各自考核部门,成员考核量化细则由各校区分别制定,考核成绩将作为优秀管理员评选依据。


四、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全部由学生组成,设总主席1 名,负责总体协调规划图管会工作进程;各校区再设立内部主席1 名,副主席人数视校区差异,各校区可先自行商讨,向图书馆及团委老师提交申请通过后可适量增加,并报图书馆备案。

第十五条

主席及副主席要及时传达工作内容,带领各校区图管会完成工作进程。

第十六条

第一届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图书馆招聘选拔产生,图管会主席、副主席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报图书馆备案。

第十七条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招募新管理员遵循民主程序,每年招募一次,每届任期一年。管理员在任期间因各种原因需要调整时,由学生管理委员会主席会同图书馆老师商定。

第十八条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下设部门数目及职权,依校区不同,可分别设置,后期如有更改,需上报各自校区图书馆。图管会部门设置需包含如下功能:人事登记,工作考核,物资管理,组织活动,媒体宣传、财务管理、沟通联络等。

第十九条

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各部门需在图书馆指导下开展工作。


五、章程的修改情况及程序制度

第二十条

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可以修改章程:

(一)为适应学校相关政策变动而适当修改章程;

(二)因图管会发展壮大需要增加合适的章程时;

(三)在图管会开展工作过程中发现现有章程中的不适条款时等等;

(四)章程修改程序:若出现符合以上的特殊情况时,可以依照修改程序修改图管会章程。

程序:提议者在图管会开展工作过程中发现需修改章程时,需要拟写《章程修改提议书》(著明修改原因、修改建议等等),并递交主席团审议。

主席团审议通过的章程修改提议书需上报图书馆审核,审议通过后,图管会颁布新章程,并报送图书馆,进行公示。


六、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太原理工大学图书馆及太原理工大学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图书馆学生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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