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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博士研究生最终学术报告(“一流策略”青年博士讲坛)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6浏览量:

为进一步提高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博士研究生学术报告在拓宽学术视野、锻炼综合能力、营造学术氛围、促进学科交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博士研究生“学术活动”必修环节与“一流策略”青年博士讲坛的有效衔接,学校建立博士研究生最终学术报告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最终学术报告次数

每名博士研究生进行1次。

注: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需至少公开做1次学术报告(“双一流”主建学科至少做2次),参加最终学术报告相当于完成1次。

二、最终学术报告时间

论文预答辩完成到提交答辩申请之前。

三、最终学术报告环节与要求

最终学术报告设博士生报告、专家点评、提问讨论、考核四个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报告内容:报告一般分为科研动机、选题意义、研究内容、对策展望、成果应用价值、启示心得等部分,需阐明报告人从事科研工作的动机,课题研究价值,介绍课题研究思路、方法、内容、成果、价值以及相应的对策建议,分享在求学科研中的收获与启示,全方位展现我校博士研究生的学术修养和综合能力。报告时长25-30分钟,PPT中应尽量避免出现繁琐的公式推导以及对实验过程以及计算方法的大段文字描述。

2、专家点评:专家在报告会现场结合主讲人所作报告,就研究内容、研究质量和研究贡献等方面进行点评和拓展(至少10分钟)

3、提问与讨论:在场观众可向主讲人提问,与主讲人交流。

4、考核:由点评专家综合博士生表现给出成绩(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

四、最终学术报告的组织(负责人:研究生专职辅导员)

博士研究生最终学术报告会会务工作由各学院“研工组”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具体负责组织,院研究生会配合实施。

博士研究生最终学术报告一般应在校内学术活动场所公开进行,如遇特殊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听众或报告人不在校内),可依托网络进行。参加人员应包括本单位全体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生和高年级本科生代表,每场听众原则上不得少于60人。

拟进行最终学术报告的博士研究生应于每月15日、30日当天(遇周末顺延至下一个周一)向所在单位研究生专职辅导员提出报告申请;各培养单位原则上应在收到申请后的半个月内组织报告会(每场报告会最多可包括3名博士研究生的最终学术报告);报告会前3天应将报告会海报在本单位网站和学校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

博士研究生最终学术报告会以“‘一流策略’青年博士讲坛”命名,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五、最终学术报告的考核(负责人:分管研究生培养的院领导)

博士研究生最终学术报告的考核由各学院“研工组”分管研究生培养的院领导具体负责组织,研究生教务秘书配合实施。

各单位应邀请主讲人导师、学科带头人、企业或政府相关领域专家(至少3人,其中至少应有1人为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组成点评、考核专家组,专家组设组长1人。

最终学术报告考核成绩由专家组根据博士生在现场PPT展示和点评交流中的表现给出。对于总体评价“优秀”者,将在优秀学位论文推荐、优秀毕业生评选等工作中予以重点推荐;对于总体评价“不合格者”,将视为未通过,不得提交答辩申请(学术报告重做,评价通过后方可提交)、不得推荐评选优秀学位论文。

研究生教务秘书应将博士生最终学术报告的成绩做好登记备案。

六、其它

1、导师应把“最终学术报告成绩”作为“学术活动”必修环节打分的主要依据;各学位评定分委会主席应把“最终学术报告成绩”作为答辩审核的重要依据。

2、学校将博士研究生最终学术报告的组织实施情况纳入研究生教育二级绩效考评体系。

3、博士研究生最终学术报告制度从2020年下半年毕业博士研究生开始正式实施,解释权归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