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培养相关工作安排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障本学期研究生教学运行、培养环节稳步、顺利进行,现将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工作
1.公共课开课
本学期公共课为《工程伦理》,2月27日开课,课表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tyut/mu_gs/mu_www/info/1033/4199.htm。
2.专业核心课开课
(1)3月5日前开课,各培养单位排课时注意对照公共课课表避免时间冲突。
(2)核心课原则上应在研究生院专教上课(提前申请),排课不超过8学时/周、3学时/日。
(3)核心课课表须按照附件1模板填写,以“XX学院+核心课”命名,2月26日前发送到研究生院(296531805@qq.com)。
3.专业选修课开课
(1)核心课开课后一周内开课,排课时注意对照公共课、核心课课表避免时间冲突。
(2)专业课原则上排课不超过8学时/周、4学时/日。
(3)课表应在各培养单位网站及时公布,并在3月5日前将专业选修课课表按照附件1模板填写,以“XX学院+专业课”命名,发送研究生院(296531805@qq.com)。
4.其他
(1)各培养单位应按时提交核心课课表和专业课课表网站链接,研究生院将核心课课表统一在网站上公布,各学院需将专业选修课课表在各培养单位网站及时公布;
(2)各培养单位应加强研究生课程教学规范化管理,课程开课前教务秘书须及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下载打印上课名单,提供给授课教师;
(3)授课教师须携带教学大纲、学生名单、教案、指定专门教材等教学资料上课,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执行教学任务,做好考勤等学习过程记录,并作为最终结课考核成绩依据,并在结课后两周内将及时录入成绩;
(4)研究生院将加大课程督导检查力度,检查结果纳入二级绩效考核范围。
二、22/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补考安排
针对因疫情无法参加22/2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公共课期末考试办理缓考的考生,特再组织一次数学、外语公共课线下考试,时间暂拟定于3月4日、3月5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2021级硕士、2020级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及中期检查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研教〔2021〕3号)规定,2020级博士研究生、2021级硕士研究生中期检查结果要求在2023年6月30日前由导师在系统中录入。研究生院将对研究生中期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四、预计2023年下半年毕业的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工作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研教〔2020〕2号)规定,博士学位(毕业)论文预答辩要求至少在论文校级盲审前一个学期进行。
1.预答辩时间
截止于2023年6月30日,以录入预答辩结果时间为准。
2.预答辩申请流程
(1)博士研究生需提前1周在“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上提交预答辩申请,提交后下载表7《博士预答辩会议记录表》。
(2)完成系统申请后,研究生需提前1周向所属培养单位教科办提交《研究生培养环节申请表》(见附件2),由各培养单位将《研究生培养环节申请表》汇总后及时报研究生院。
3.预答辩结果录入
研究生完成预答辩后,应及时持《博士预答辩会议记录表》到所属培养单位教科办,由教科办老师在系统内录入预答辩结果。《博士预答辩会议记录表》由研究生本人留存,以备毕业存档。
4.其他
研究生院将于本学期末对预答辩录入情况进行统计,未按时按要求录入结果的下学期不予送审论文。
研究生院
2023年2月15日
- 附件【附件1:专业课课程表模板.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研究生培养环节信息表.xls】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