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理工大学2023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构建工程高端人才培养的新格局,太原理工大学开设工程博士高端创新项目。面向国家重点行业、地区、创新型企业,培养工程领域内高层次的创新人才,使其在相关工程类别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
二、招生专业类别及招生计划
1.招生专业类别为(1)0855机械;(2)0857资源与环境;
招生专业类别 |
专业领域 |
0855机械 |
085501 机械工程 |
085503 航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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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509 智能制造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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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510 机器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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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资源与环境 |
085701 环境工程 |
085702 安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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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3 地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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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4 测绘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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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5705 矿业工程 |
2.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形式与选拔方式
1.学习形式
招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采取非全日制(在职)和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形式,录取类别分别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2.选拔方式
非全日制考生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进行选拔;全日制考生通过硕博连读方式进行选拔。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4.申请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1、2、3中的要求;
(2)一般应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三年以上工程技术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6年以上工程技术实践经验并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8年以上工程技术实践经验。
(3)申请人博士入学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申请人优先从国家重点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内的工程技术骨干或承担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企事业单位的工程管理骨干中选拔。申请人一般应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横向项目,或行业内重大、重点项目,或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具有较好的相关领域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不接受高校教师报考。
(5)报考领域(研究方向)应与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或毕业以来长期从事与所报考领域相关的工作。
(6)考生须由工作单位推荐。
5.申请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1、2、3中的要求;
(2)申请人须为本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优先),课程学习合格,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获硕士导师的同意和推荐,通过“硕博连读”方式申请;
(3)外语水平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80,分TOEFL≥90分,IELTS≥6.0分;
(4)考生须全脱产学习,并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五、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2023年度我校工程博士招生计划共6个。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机械、资源与环境)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领域均可报考,仅接受非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考生报考。报考人员须符合以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报考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各项要求。
2.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6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
3.考生的民族以身份证为准,对报考时民族身份造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4.报考须符合教育部和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关于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的文件要求(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相关部门签署意见为准)。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拟录取考生需与我校、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在单位签订四方定向协议书。拟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六、报名程序
1.报名:我校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教育部统一的博士报名系统(中国研招网),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5月17日。过期网报系统自动关闭,不接收补报。
2.现场确认:2023年5月20日,在迎西校区行政主楼419会议室现场确认。报名注意事项及现场确认材料请认真阅读《 附件1_太原理工大学工程博士网报填写及现场确认要求(更新).docx》,按要求填报、准备材料。现场确认工作如有调整,将在我校研招网发布,请关注相关通知。
3.缴费:现场确认结束后,我校将开通网上缴费功能,报名费200元,请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缴费通知。缴费前考生应当对照招生简章的资格要求,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报考资格。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七、考核与拟录取
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管理办法》,工程博士选拔录取工作分为材料审查、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和拟录取,考核工作预计安排在6月上旬进行。
八、录取类别
1、定向(委培)
录取为定向(委培)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工作单位、考生本人、我校三方之间签订《太原理工大学定向(委培)在职学习工程博士研究生协议书》,定向考生在学期间的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不转入我校,其工资、福利、医疗、社保等相关待遇均由该生所在工作单位按规定执行。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不参加就业派遣。
2、非定向
录取为非定向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研究生院,不转档案者不予录取。入学后,可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参加就业派遣。户口自愿转入。
3、在报名提交“定向(委培)”信息时,请认真如实填报。在培养学习过程中严格按照报考时提交的定向(委培)信息进行录取和培养,录取类别不得更改。
九、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
学制4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二)学费
1、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学费共计8万元/每生,第一年缴纳5万元,第二年缴纳3万元;在学习年限内且超出学制学习,按年缴纳学费2万/年。
2、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学费为1万元/年,在学期间按年缴纳学费。
十、培养方式
1、课程学习: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周六日进行课程学习。
2、论文工作:工程博士培养是采取结合工程博士研究生所在工程领域重大工程技术问题,实行校企合作、多学科交叉的项目制培养方式,鼓励工程博士学位申请者自带企业研究课题开展相关工作,同步完成企业研究课题和学位论文工作。
3、毕业及授学位:工程博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后,学校授予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十一、其他说明
1、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以人事档案按时调入我校研究生院为准)享受每生每学年13000元的国家助学金及15000元的助研津贴和各类奖学金评审,共享受四年,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奖助体系;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2、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非全日制工程博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3、考生所提交的各种信息及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同时列入不诚信考生名单,五年内不予接受其再报名。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段老师
咨询方式:0351-3176232 314405528@qq.com
各学院联系方式:/tyut/mu_gs/mu_www/info/1013/16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