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3年学术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9浏览量:
1.复试考核工作安排
我校2023年学术博士复试考核工作定于4月1日进行,由报考学院具体组织现场复试,考生可在咨询报考学院或在学院网站查询博士复试方案。
2.复试对象
(1)符合报考资格且已完成缴费的硕博连读考生(已面试考生可查询学院的博士复试方案或咨询学院)
(2)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考核制考生(名单公示见附件,公示期3月29日-3月31日)。
3.入校方式
参加复试考核的外校考生,持本人准考证(中国研招网下载)和身份证由迎西校区南门、明向校区东门入校。
4.相关证件准备
复试考核时应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5.拟录取考生调档
(1)拟录取的我校往届考生及外校考生由录取学院发放调档函(非定向录取)或定向委培协议(定向录取),考生应按照调档函要求于4月20日前完成调档或签订定向委培协议。
(2)直接攻博、硕博连读、本校应届毕业生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调档事宜。
6.拟录取名单公示
我校将根据拟录取考生调档或定向委培协议签订情况,于4月底公布拟录取名单。
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招网的相关通知,如有问题,请咨询0351-3176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