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太原理工大学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简章
太原理工大学前身是创立于1902年的国立山西大学堂西学专斋,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三所国立大学之一。经过百余年的传承与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学府,是国家“211工程”、“双一流”重点建设大学。
太原理工大学从1978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86年开始培养博士研究生,历经40余年传承与发展,现已成为山西学科最全、规模最大、实力最强的理工科研究生培养基地。在阔步前行的道路上,我校研究生教育始终坚持以质量为生命,以创新为灵魂,以学生为中心,以发展为目标的育人方针,为国家培养了大量各类优秀人才。目前,我校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博士生导师200余人,硕士生导师1200余人,各类在读研究生7800余名,其中博士研究生760余名。学校现有1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2020年我校计划在部分学科专业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名额不限。
一、报名
(一) 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学费及奖助
我校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我校研究生培养管理办法的要求,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学历证书。
在学期间相关收费标准和待遇与我校招收的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相同,硕士8000元/年,博士10000元/年。有关我校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三)报名考试方式
报名阶段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联系以下报考点,并在该报考地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 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 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 号联合出版大厦 14 楼 1404 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 号龙成大厦 5-7楼
电话:(00853) 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 28701076
5、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四)网上报名
面向港澳台地区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报名网址:https://www.gatzs.com.cn)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请考生关注各报考点的通知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严格按照本办法,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得准予其考试。
报考点不得接受中介机构代理报名。
二、初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报考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分)。
报考博士研究生,考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分)。初试科目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二) 初试地点、时间
1. 初试地点
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上海:由同济大学安排。
2. 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3 月 20 日至 4 月19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
3. 初试时间
2020年4月18日至19日,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 复试
在复试时我校将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推荐信由考生在复试时直接递交我校,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请考生随时关注本网站通知公告。
三、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四、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审查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标准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考生相同,录取通知书于2020年7月寄发考生本人。
五、入学
新生于2020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由招生单位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由招生单位进行身体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违规处理
对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中有违规或作弊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学历、学位。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
联系部门: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030024
办公电话:0351-6010370
内地(祖国大地)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yz.tyut.edu.cn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www.gs.tyut.edu.cn
欢迎香港、澳门、台湾的学生报考太原理工大学,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