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遴选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研[2022]21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确保2022年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顺利开展,本次遴选采取线上评审方式。现就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凡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2014版)与《太原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校研〔2017〕18号)文件规定的我校教师及对我校学科建设有带动和促进作用的校外人员均可申请(翻译硕士、工程硕士只遴选校外导师)。
二、申请者需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或《太原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请恰当调整填写内容,尽量放在一张A4纸上),与佐证材料及其《承诺书》生成一个pdf文件。(命名方式:教工号+姓名+学院)
注:“近三年”指从2019年1月1日算起,“近五年”指从2017年1月1日算起。
三、2022年6月30日前满56周岁者不再申报。
四、若申报材料中有涉密的,请进行脱密处理,并承诺提供的所有材料真实可靠。
五、申请材料于4月30日前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材料和“汇总表”由分学位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向研究生院推荐。
六、学院汇总盖章签字后的申请者材料(pdf版)和“汇总表”(pdf和excel版)发送至wangdan@tyut.edu.cn。
七、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联系各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或研究生院学位办。
八、请组织在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完善导师系统个人基本信息。
附件: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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