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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选任科长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4-27浏览量:

根据《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为保证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对空缺的科级职位进行补充选任。选任实施方案如下:

一、补充选任职位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计划科 科长1人

2.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课程与教学计划科 科长1人

3.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思想教育科 科长1人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数据信息科 科长1人

二、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参照《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中“任职条件和资格”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调整和补充选任工作方案》中所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

2、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具有较好政治素质,坚持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规矩;

3、爱岗敬业,勤于思考,有志于在研究生招生、培养、管理服务方面深入学习研究,做出自己的贡献;

4、具有较强业务能力,安心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执行能力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

三、选任程序与步骤

1、公布补充选任方案4月27日

2、报名4月27日-4月28日

符合选任条件的干部,请在组织部网站下载并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科级干部自荐表》,向机关党委报名,提交自荐表。地点:机关党委 明向校区行政主楼B404室,联系人:李玮,联系电话3176368

3、资格审查、报名情况公布5月4日

机关党委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以适当的方式公开报名情况

4、民主推荐5月5日

5、确定考察对象5月5日

6、组织考察5月5日-5月6日

7、酝酿建议人选5月6日-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