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遴选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研[2020]31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2020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增列和调整工作安排如下:
一、凡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2014版)与《太原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校研〔2017〕18号)文件规定的我校教师及对我校学科建设有带动和促进作用的校外人员均可申请(翻译硕士、工程硕士只遴选校外导师)。
二、申请者需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或《太原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请恰当调整填写内容,尽量放在一张A4纸上),并附申请支撑材料(申请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恕不返还)。
三、申请材料务必于6月18日前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材料和“汇总表”由分学位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交研究生院。
四、根据上述管理办法规定,2020年6月30日前满56周岁的导师,将不再列入当年招生目录。
五、根据《太原理工大学2016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纪要》第六条《关于具有在研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我校青年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的规定》,目前尚不满足硕导申请条件但正在主持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我校教师,项目在研期间每年可招收1名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年),确保顺利完成科研项目。满足条件后,需按照《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申请硕导资格。已招收2名研究生或项目将结题,若未申请获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将不再招生。
新获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者,学院需填写《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六、申请材料请送至迎西校区行政主楼429办公室/明向校区行政楼B410办公室。
《申请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电子版发送jiazhanlin@tyut.edu.cn
七、请组织在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完善导师系统个人基本信息。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3176230
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020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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