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遴选增列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7浏览量:
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2017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增列和调整工作安排如下:
一、凡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2014版)与《太原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2016年12月及2017年6月修订试行)文件规定的我校教师及对我校学科建设有带动和促进作用的校外人员均可申请(工程硕士只遴选校外导师,其他专业学位校内外均可遴选)。
二、申请者需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或《太原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请恰当调整填写内容,尽量放在一张A4纸上),并附申请支撑材料(申请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恕不返还)。
三、申请材料务必于10月11日前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材料和“汇总表”由分学位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交研究生院。
四、根据上述管理办法规定,2018年6月30日前满57周岁的导师,将不再列入当年招生目录。
五、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导师的遴选和管理,2016年12月份之前评聘的所有校外导师均需重新申报。
六、申请材料请送至迎西校区行政主楼423办公室。
《申请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电子版发送jiazhanlin@tyut.edu.cn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6010370
附件:
一、申请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相关资料
二、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相关资料
现将2017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增列和调整工作安排如下:
一、凡符合《太原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2014版)与《太原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管理办法》(2016年12月及2017年6月修订试行)文件规定的我校教师及对我校学科建设有带动和促进作用的校外人员均可申请(工程硕士只遴选校外导师,其他专业学位校内外均可遴选)。
二、申请者需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或《太原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请恰当调整填写内容,尽量放在一张A4纸上),并附申请支撑材料(申请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恕不返还)。
三、申请材料务必于10月11日前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材料和“汇总表”由分学位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交研究生院。
四、根据上述管理办法规定,2018年6月30日前满57周岁的导师,将不再列入当年招生目录。
五、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导师的遴选和管理,2016年12月份之前评聘的所有校外导师均需重新申报。
六、申请材料请送至迎西校区行政主楼423办公室。
《申请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 、《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汇总表》电子版发送jiazhanlin@tyut.edu.cn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6010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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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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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