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开启“自荐”通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2浏览量:
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山西省科协最新工作要求,现对拟通过“自荐”通道申报“青托人才博士生专项”的工作通知如下:
1. 申请对象:满足校级申请基本要求(详见关于开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博士生专项计划的工作安排-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2. 申请程序:
(1)申请人在系统填报相关信息,推荐渠道类型选择“自荐”,生成推荐表。
(2)由所在学院对申请人系统提交的科研论文、授权专利、各类获奖、参与项目等情况进行核实,在推荐表的“研究生管理部门”栏目签字盖章;
(3)申请人将学院盖章的推荐表和支撑材料提交研究生院明向校区主楼B407复审并盖章;
(4)系统上传盖章页。
3. 截止时间
按照省科协工作安排,校内审核截止10月23日。
科协办公室 研究生院
(科研院代章)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