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系
同济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由科研管理部牵头,会同工程产业研究院、同济创新创业控股有限公司及国家大学科技园等部门和单位,从政策制定、流程管理、成果运营、投资管理、企业孵化等各个环节共同打造产学研转化平台,共同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体系
2017年,印发《同济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细则》同济科【2017】6号,明确科技成果转化的界定、审批决策流程、收益奖励分配原则,是学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基本文件。细则规定扣除成本后转化净收益的70%-85%用于奖励完成团队。
2018年,印发《同济大学科技成果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操作细则》(同济国资内【2018】2号),落实教育部、财政部有关国有资产评估备案管理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优化评估备案程序。
2019年,《同济大学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科研管理自主权的若干措施》(同济科【2019】3号)进一步简化转化流程,明确以“实施许可”形式开展转化可以不进行成果价值评估。
2017年人事制度改革,将成果转移转化指标列入考核条件,并且专门设立了社会服务职称系列。2017年7月,学校制定印发了《同济大学关于科研人员兼职、离岗创业的实施意见(暂行)》(同济人【2017】88号),明确和规范了学校科研人员兼职和离岗创业的管理办法。
服务与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同济大学各科研团队每年承接大量四技项目,为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供技术服务。
2017-2019年间,完成了多个高质量成果转化项目,典型案例包括:物理学院王占山教授团队“高性能激光薄膜器件技术及装备”等6项专利实现3800万元的现金转让;海洋学院周怀阳教授团队“海底直流电高低压转换及数据传输系统”等7项专利权作价3018万元投资上海亨通海洋装备有限公司;生命科学院裴钢院士团队两项“神经退行性疾病治疗药物”方面的专利成果2400万元现金转让;医学院姜远英、安毛毛教师团队以3000万技术转让“抗真菌感染单克隆抗体”成果;汽车学院余卓平教授团队EHB相关专利作价1086万元投资同驭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