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关于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执行的若干要求

日期:2020-09-25 作者: 浏览: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保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施,提高经费使用效率,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管理要求和历年工作安排,现针对2020年应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以及2017年度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余经费执行等事宜提出以下工作要求,具体如下:

一、强化2020年度应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准备

1、做好项目执行进度核对工作。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计划任务书认真核对项目执行情况,不得随意变更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

2、做好结题报告撰写工作。项目负责人可预先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结题报告模板,提前撰写结题报告。

3、做好在项目执行期内完成成果的核对、整理工作。

二、规范2020年度应结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执行

1、根据近期基金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2020年9月)要求,请有关项目负责人进一步关注经费执行进度,如进度过低,请合理安排,加快经费执行进度,务必保证经费执行率达到50%以上。(2019年度结题项目平均经费执行率约70.44%。)

2、经费执行要遵循《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和《天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天大校发〔2019〕13号),符合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相关性原则。

3、请项目负责人认真核对经费执行情况,除设备费外的其他类别支出超过预算金额时,需通过科技系统申请预算调整;设备费预算不允许调增,出现支出超过预算金额时,需咨询财务处科研科进行处理。

三、加快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结题项目结余经费执行

根据往年工作安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于年底(12月31日)收回2017年度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考虑疫情影响,建议相关项目负责人进一步加快结余经费的使用进度,并在2020年11月15日前合理使用完毕。

四、联系方式

1、科研院

联系人:邝丽敏  李浩宇

联系电话:022-85351224

联系地址:北洋园校区综合服务大厅A110

2、财务处

联系人:马千里  李溪涛

联系电话:022-85356002    022-27892052

联系地址:卫津路校区财务处东大厅设备科研经费管理科

 

附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审核要点

科研院  财务处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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