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关于组织参加农业农村部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征集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02-22 作者: 浏览: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关于征集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函》(农信函〔2021〕1号)和《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征集我市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函》的工作要求,现组织参加农业农村部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征集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 全国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有关建设智慧农业的决策部署,推 动《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和《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 )》落地见效,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在2019 年相关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介活动,以自愿申报的方式,面向全社会征集 一批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数字农业农村技术、产品和模式,促进农业农村信息化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动现代信息技 术与农村经济社会加速发展融合,引领驱动乡村全面振兴。

二、申报条件

一)技术创新水平高。成果应为近2年在农业农村信 息化中涌现出来的有创新性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应 具有行业领先水平。

二) 推广应用价值高。成果应当有较强的适用性,有 明确的应用场景,具有良好应用前景和推广价值,能够推动 农业农村数字转型,能够为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 农民富裕富足和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 有效的数字化支撑。

三) 符合新发展理念。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能够体现 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能够为农业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同时,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相关技术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征集程序

一)材料申报。以自愿申报为原则,请申报单位如实、 认真按格式填写成果推介申报材料。

二)专家建选。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申报材料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审。

三) 成果公示。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将根据专家意见,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 从严把关,将遴选出来的有示范推广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 新模式在农业农村部网站和中国农业信息网(www.agri.cn)进行公示。

(四)推介发布。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将编印《2021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介名录》,拟定在2021年福州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发布,并选取部分优秀案例在同期举办的数字乡村智慧农业建设论坛上进行路演推介。

工作要求

一)材料填报。请有意申报的团队或个人按照申报材料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申报表和汇总表等材料(附件3-5);佐证材料作为附件与申报表装订成一册。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信息均需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yxmgl@tju.edu.cn,电子版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以“成果名称-学院-申报类别”命名;

请将纸质申报书及其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A4双面打印,简单装订),并报送至科研院。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3月8日

二)工作建议申报材料不得涉密;申报前需认真阅读相关文件,须符合国家需求(附件7),勿与2019年清单重复(附件6),并注重产学研政用结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静怡 郝彬 李浩宇

联系电话:022-85351094

联系地址:北洋园校区综合服务大厅A110-37号窗口/卫津路校区综合服务大厅18号窗口

电子邮箱:kyxmgl@tju.edu.cn


附件:

1、《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关于征集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函》(农信函〔2021〕1号)

2、《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征集我市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的函》

3、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申报表(技术类、模 式类)

4、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申报表(产品类)

5、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汇总表

6、2019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介名录

7、《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年)》

 

科研院

202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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