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处、部(室),各业务服务单位:
为了进一步发展和繁荣我校教学和科研事业,营造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严明学术纪律,促进学术创新,根据《天津师范大学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师大政发〔2008〕23号)的规定,经校学术委员会主任会议研究,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决定调整天津师范大学学术规范委员会成员,以受理学术规范争议问题。调整后的校学术规范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委员:王延文
副主任委员:杜勇 吴晓荣
委员:刘卫东 韩志红 李德军 王中良
天津师范大学
2012 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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