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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4-21 16:04  

      为全面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培养适应时代要求的创新创业人才,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学校决定在2021年度继续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 大创计划实行项目式管理,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2. 项目团队成员须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成员基本稳定,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的学生组成团队。

每位学生同一年度只能参与一个项目,如果上一年度参与的项目未结题(包含延期和撤项两种情况),则不能参与新项目。

3. 项目申请团队应选择具有较高学术造诣、较好创新性成果、热心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成长的教师作为导师,鼓励企业人员参与指导或共同担任导师。

每位教师同一年度最多只能担任两个项目的导师,如果上一年度指导的项目未结题(包含延期和撤项两种情况),则本年度指导的项目数相应减少。

4. 鼓励项目团队积极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创新创业赛事。

二、报送要求

学院负责完成项目意识形态审查、师生申报资格审查及项目遴选推荐工作。我院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推荐立项名额4个市级项目推荐名额、4个校级项目推荐名额。

1.《天津市大学生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5)。

项目申报书内容将进行学术不端重复率检测,检测不合格者取消申报资格。基本信息中的“项目编号”“项目级别”“财政拨款”“学校拨款”“总经费”栏目处暂不填写最终信息以公示为准

附件3--5请报送Word电子版。文档法学院-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创业实践)-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格式命名。报送邮箱:tjsdfxyxgb@163.com,截止时间:202157日。请拟申报2021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负责人扫描二维码(见文档末)入群,相关事宜今后将在群内通知。

三、立项答辩

材料报送截止后,学院将组织专家予以评审,确定拟推荐的项目。学校拟定于5月20日组织立项答辩,创新训练项目中拟推荐市级项目和全部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参加答辩。答辩演讲时间为5分钟,可准备项目展示PPT。具体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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