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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逻辑思维能力的锻造与精进”教师讲座
2024-12-02 09:45  

 1127日下午,我院杨猛宗老师在澍泽学术报告厅举办学术讲座,讲座主题为:逻辑思维能力的锻造与精进。郝磊院长、郭明龙副院长、晁晓军老师以及我院本科生、研究生参加了讲座。

 讲座开始前,郝磊院长首先介绍了杨猛宗老师的基本情况及学术成果,随后强调指出,逻辑思维的养成对于法科学生的学习研究及法律人开展实务工作均十分重要,希望同学们自觉学习逻辑学知识,努力培养运用逻辑思维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相信本次讲座能够帮助大家提高逻辑思维能力,从而更好地参与法律实践。

在本次讲座中,杨老师主要围绕概念明确、判断恰当、推理有效和论证充分四个方面做了精彩分享。首先,杨老师对概念间的关系做了详细讲解,介绍了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讲述了概念内涵与外延的逻辑方法。其次,杨老师围绕“判断恰当”展开分析,结合对《民法典》相关条款的解读,重点从关系命题、性质命题、复合命题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阐释。接着,杨老师介绍了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和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内涵与实质,并对三段论的公理和一般规则进行了深入解析。最后,杨老师对论证的基本要素和论证结构进行了讲解,指出论证的基本要素分为论题、论点、论据和论证方式,论证结构分为单前提结构、多前提结构、链式结构以及复杂的论证推理,同时对图尔敏论证模型进行了详细解读。

在提问互动环节,同学就“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关系”提问,杨老师耐心给出了回答。杨老师认为,辩证逻辑更多的涉及哲学层面认识论的问题,而我们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更多接触到的是形式逻辑。对同学们进行法学学习而言,培养自身的逻辑思维能力应更加注重形式逻辑的学习。

在交流环节,郭明龙副院长以《民法典》中“特殊动产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规则为例,指出逻辑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强调逻辑学知识的学习不仅能帮助同学们更好地通过公务员考试,而且能够锻造同学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帮助同学们更好地开展学术研究。

逻辑不仅是思辨的工具,更是行动的指南。本次讲座搭建起师生间沟通的桥梁,旨在激发同学们学习逻辑学的积极性,提高其对逻辑学习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培养同学们的逻辑思维能力,帮助同学们更好地进行论文写作与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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