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提高我校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学水平,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全国性教师教学竞赛及一些有较大影响力的省级教师教学竞赛,根据《深圳大学本科教学奖励实施办法(修订)》(深大〔2018〕316号)(见附件1),学校开展2024年省级以上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认定与奖励工作。现将认定与奖励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本次认定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19日期间我校教师获得的全国性教师教学竞赛(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2024年高校教师教学竞赛清单》为准,见附件2)及广东省教育厅举办的省级教师教学竞赛,且奖项为教师在深圳大学从事本科教学工作期间获得。
二、认定程序
1.获奖教师填写《深圳大学2024年度省级以上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认定申请表》(见附件3),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部)审核、初步认定后,由所在学院(部)将符合认定范围的材料报教务部。相关材料应在各学院(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同一奖项由多人共同获得的,只能申报一次。
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与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含省赛、国赛)无需申报,学校将直接认定并予以相应奖励。
2.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予以审核、认定。
3.学校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报学校批准后予以表彰奖励。
三、申报材料
1. 深圳大学2024年度省级以上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认定汇总表(见附件4)(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深圳大学2024年度省级以上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认定申请表》(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教师教学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此项材料由学院(部)验原件,需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广东省教育厅举办的省级教师教学竞赛,还需提供竞赛通知、获奖名单等证明材料,否则无法认定。
请以学院(部)为单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于11月25日(周一)12:00前交至教务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汇元楼228室),电子版发送至szujs@szu.edu.cn。
联系人:庄老师 联系电话:26524052
教务部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