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指南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01-08 浏览次数: [ ]


一、党组织关系转出去向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

1.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党组织;

2.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党工委

(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

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或者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工委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1.党员须接收单位取得联系,获得开具介绍信所需的相关信息,并填写《党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下载附件),提交本人签名的纸质版文件至B1-418向老师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ngsw@szu.edu.cn

2.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

广东省内转接党组织关系的介绍信有效期为60天,广东省外转接党组织关系的介绍信有效期为90天,请在有效期内至接收单位办理接收。

1)转往广东省内,由学院在系统上进行转接,党员需及时到接收单位报到并办理接收;

2)转往广东省外,由学院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并在系统上进行转接(如对方单位已与全国党务系统联网),党员需将纸质版介绍信交给接收单位办理接收,并将介绍信第三联盖章回执拍照发回至学院党委邮箱:xiangsw@sz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介绍信回执”。


咨询党组织关系转接相关事宜,联系人:向帅文老师,电话0755-26926606,邮箱xiangsw@szu.edu.cn

 


  1. 附件: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docx


联系我们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66号深圳大学丽湖校区B1楼414

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邮编:518071 电话:0755-26536141



关于我们

深圳大学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是理工类综合学院,成立于2006年8月,其历史可追溯至1985年建立的深圳大学应用化学系和1995年建立的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化学与生物学系,现设有化学系、环境工程系、食品科学与工程系以及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系  点击查看更多>>

快速通道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