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织关系转出去向
(一)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
1.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党组织;
2.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党工委
(二)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
应将组织关系转到居住地或者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工委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流程
1.党员须与接收单位取得联系,获得开具介绍信所需的相关信息,并填写《党组织关系转出信息登记表》(下载附件),提交本人签名的纸质版文件至B1-418向老师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ngsw@szu.edu.cn
2.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
广东省内转接党组织关系的介绍信有效期为60天,广东省外转接党组织关系的介绍信有效期为90天,请在有效期内至接收单位办理接收。
(1)转往广东省内,由学院在系统上进行转接,党员需及时到接收单位报到并办理接收;
(2)转往广东省外,由学院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并在系统上进行转接(如对方单位已与全国党务系统联网),党员需将纸质版介绍信交给接收单位办理接收,并将介绍信第三联盖章回执拍照发回至学院党委邮箱:xiangsw@sz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介绍信回执”。
咨询党组织关系转接相关事宜,联系人:向帅文老师,电话0755-26926606,邮箱xiangsw@s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