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财务年终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日期:2024-11-28

全校各单位:

为保证2024年度财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全面系统反映学校财务收支、经济运行及预算执行情况,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和学校年终决算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近期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时间安排

1.预算调剂申请截止时间:12月2日下午17时

2.事前申请提交审核截止时间:12月6日中午12时

3.报销单申请录入截止时间:12月16日中午12时

4.纸质单据收单及自助机投单截止时间:12月18日中午12时

5.2025年开账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产核实

已在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开发部办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入账手续,但尚未报销的,应于12月16日中午12时前提交报销单,保证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三、收入业务

1.承办项目收入成本结算和收入分配办理时间不晚于12月16日中午12时。

2.增值税发票申请时间不晚于12月18日中午12时。

3.请各学院做好欠费学生的费用催收工作,学杂费缓交补缴完成时间不晚于12月18日中午12时。

4.请各学院、经费主管部门督促各项目承办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时认领各类到款,抓紧时间办理项目开票、立项以及进账工作。对于1年以上逾期无人认领的款项,根据《关于规范我校银行账户进款、代扣等业务的通知》,将收归学校统筹使用。

四、往来清理

1.及时清理借款。存在借款未冲销的单位或项目,请在12月16日中午12时前办理冲销手续,不能及时办理请在上述时限前提供《借款未冲销情况说明》(详见附件)至行政楼304徐老师处(联系电话:8232或23256295),否则将暂停办理2025年开账后报销业务。

2.及时清理预付款。请各单位认真梳理各类预付款,达到验收条件的,要及时办理验收,并在12月18日中午12时前提交相关材料至报账大厅办理冲账手续。

3.及时清理预借财务发票及财政收据。请各单位及时办理预借票据核销手续,若预借票据在规定期限(30天)内不能到账的,负责人应及时将预借票据退回至计划财务部核销。

4.及时处理退款。因收款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支付退款的,请经办人在12月23日下午17时前办理重新支付。因经办人未及时办理重新支付,导致资金年末被财政收回的,由责任人自行承担资金收回的后果。

五、其他事项

1.因年末报销高峰期单据审核、国库支付、银行清算等压力大,为避免退单、系统故障等因素带来影响,请各单位合理安排时间并提前开展报销工作。

2.为减少因公务卡填写有误导致退单的情况,报销人需准确填写公务卡收款人及刷卡信息,刷卡时间和刷卡金额以银行账单为准。请尽快报销今年公务卡消费的费用,避免后期关闭公务卡获取渠道,导致无法支付。

3.截至年末仍未处理完成的在途报销单系统将统一作废,已申报结转且通过审批的经费在2025年预算下达后重新发起报销申请;不符合结转要求的经费,如未能及时报销,相关经费将被财政统一收回,2025年开账后报销人自行筹集资金支付合同款。

4.自助投单机12月18日中午12时前7×24小时全天服务,报销人可自由选择交单方式。自助投单机地点: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一楼(竹韵12栋)大厅、C-5教学楼一楼8号楼梯口。


附件:借款未冲销情况说明


计划财务部

2024年11月28日


下一条:关于机票电子行程单和铁路电子客票报销相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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