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管理制度(试行)
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学生住宿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与组织
1、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由学院主管领导担任主任,学生处、后勤保障处、后勤服务总公司、财务处、保卫处、各二级学院、团委等单位领导任委员,统一指导协调学生公寓管理工作,日常事务由学生处公寓管理中心负责。
2、学生公寓管理中心,是学生处下设的学生公寓日常管理机构,依照本制度和学院有关学生的管理制度,作好公寓住宿、卫生、安全、校产、水电、维修等服务管理工作。
3、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及班主任负责本院学生在公寓的教育管理工作。
4、学生会宿管部,由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组织;是学院与学生联系的纽带;在学生处、团委和公寓管理中心的领导下参与公寓管理活动。
5、公寓各宿舍民主选举舍长一人, 各楼层设楼长一人(宿管部协管员可兼任),配合公寓管理中心做好本宿舍、本楼层的文明、卫生、安全等方面工作。
6、凡学院正式招收的学生,按时缴纳学费及住宿费,均具备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条件。
二、住宿管理制度
1、宿舍分配和管理由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凡符合住宿条件且按规定需要住宿的学生,在财务处交费后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入住手续,学生住宿必须按照所分配的房间、床位居住,不得擅自调换和占用,必须服从公寓管理中心对宿舍的调整。
2、住宿学生必须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学院及公寓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
3、每个宿舍应选出-名舍长,舍长负责本宿舍内的一切日常管理工作。
4、严禁随意移动宿舍内家具设施、设备摆放位置,影响宿舍统一布局。
5、男女学生分楼住宿,严禁进入异性公寓,严禁私自带外人进入或留宿公寓。
6、维护公共秩序,保持楼内及宿舍安静。严禁在公寓内吸烟、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大声喧哗、打闹起哄、踢球、拍球、滑板、吹拉弹唱等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7、公寓公共楼道及宿舍内不准学生存放自行车,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以免影响公寓整洁畅通,诱发不安全事故。
8、禁止在公寓内养宠物、从事经营推销、散发各种传单、广告,禁止传播不健康书刊、邪教、迷信、不良影视、违纪违法等活动。
9、禁止在宿舍及楼道、洗手间墙壁钉钉子;粘贴挂钩,张贴字画、广告、启示等。
10、节约水电,严禁宿舍内开长明灯、用水后关闭水龙头杜绝长流水。
11、维护公寓设施,爱惜使用分配给个人的公物,遗失、损坏要照价赔偿。
三、安全管理制度
1、 学生进出公寓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安全制度,礼貌回答值班人员的询问。
2、公寓楼按冬夏季作息时间开关楼门。住宿学生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归宿、起床,晚归必须出示学生证并说明情况,经登记后方可进入。不准爬窗翻墙进入宿舍,更不准无理取闹。
3、公寓楼实行来客登记制度。来访者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进楼,并在指定地点会客。客人因特殊情况确需进入宿舍,必须出示有效证件,经值班人员核实登记暂押证件后方可进入,无证者谢绝入内。
4、夜间急诊学生需告知班主任或辅导员,班主任或辅导员安排陪诊人员,出门登记,返回出示就诊证明。
5、全体学生要提高警惕,严禁校外人员未经同意私自进入公寓楼进行破坏和盗窃,严禁小商贩进入公寓楼。
6、学生宿舍属集体生活场所,宿舍内严禁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现金应存入银行,零用钱、饭卡、存折等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或妥善保管。特别是个人信息、密码等不要泄露。
7、严禁在宿舍乱拉电线,不准在照明灯头上安装多用灯头,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电褥子、电热水杯等违章及大功率电器。凡禁止使用的用电器带入宿舍,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按学院的有关规定处理。
8、严禁在公寓内焚烧纸屑、使用各种炊具生火做饭;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损失由当事人负责,并将当事人上交学院严肃处理。
9、严禁在阳台上堆放杂物、打闹、严禁骑坐和翻越阳台。
10、严禁在公寓内酗酒,更不得将酒瓶或其它杂物从公寓窗户向楼外抛扔,否则造成事故由当事人负全责。
11、离开宿舍要关好门窗、电灯,收藏好晾晒的衣物,保管好钥匙。携物出楼应到值班室登记。
12、宿舍钥匙由公寓管理中心统一配发和管理,不准私自配制,更不准交给外人,离校时交回。丢失要及时到公寓管理中心报失换锁。严禁私自更换宿舍门锁。
13、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严格把好出入关。做好事故现场控制及处理工作,管理好公共场所门窗、水电、消防等设施,维护公共秩序,确保紧急情况下消防、疏散通道畅通。
14、公寓楼配置灭火器和消防栓,灭火器存放指定地点,严禁随意动用。
15、值班人员有权随时查询出入人员的姓名、单位、证件,学生必须有礼貌地接受查询。
16、全体同学要积极配合宿舍管理人员做好公寓楼安全保卫工作,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汇报。发生案件时,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院保卫处、公寓管理中心办公室和值班室。
四、卫生管理制度
1、学生要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和卫生习惯。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不准乱堆乱倒垃圾,不准向水房地板、楼道、楼下乱倒污水、剩饭菜。
2、公寓公共卫生,由公寓管理中心安排专职清洁工清扫,每天两扫两拖,全天保洁,并及时清倒垃圾,同时每周至少对公共部分的玻璃、门、窗、楼梯扶手、标语牌等擦洗两次,确保公寓楼内干净卫生整洁。
3、宿舍内卫生实行值日制度,舍长应切实负责,排定值日名单,明确职责,督促检查,宿舍要做到以下几点:
(1) 宿舍内布局整齐有序,凳子、盆子、清洁工具摆放整齐,室内无异味,无蚊蝇。
(2)地面无尘土、烟头、纸屑、痰迹、果皮、无垃圾堆放,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门窗干净、无灰尘、无垢迹、玻璃明亮、窗台物品摆放整齐,不得在窗台摆放鞋袜、毛巾等,日常用品挂放整齐。.
(4)桌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无水迹、无垢迹、墙壁无灰尘、书架上书籍摆放有序,灯具干净。
(5)被褥叠放整齐, 床单、被罩、枕巾、枕套干净卫生。
(6)墙壁无蜘蛛网,无乱钉、乱拉铁丝、电线、绳子、网线、电话线、无乱挂、乱贴、乱画现象。
(7)严禁在电线、风扇、窗帘架、蚊帐杆等危险处乱挂衣物。
4、各宿舍必须将垃圾自行倒入垃圾桶,严禁将垃圾堆放在楼道及宿舍内。
5、严禁在楼道、宿舍泼水、丢果皮、纸屑等杂物。禁止在墙上、门上涂写、乱画、乱张贴、乱钉、乱挂衣物。禁止在卫生间(厕所)以外的其它地方大小便。剩饭、剩菜要倒入污水桶,禁止倒入洗碗池。
6、 禁止在厕所、水房等公共场所的门、窗、墙等处乱刻、乱画,传播不文明的“厕所文化”等。
7、每周五下午16∶30-18∶00时为全校卫生日活动时间,各宿舍认真打扫宿舍及周围环境卫生。
五、水电管理制度
1、学生公寓采用单室单表的供电办法和限时(按作息时间)限量的用电制度。每月每宿舍免费供电14度,超额部分由宿舍全体成员按学院核定的价格付费。各宿舍按季度计量(每季度最末一天过后, 不补上季度余额)
2、学生要增强节约意识,用水要做到人走龙头关,打开龙头无水时要及时关好,谨防来水后出现长流水现象。
3、学生应自觉爱护水电设施,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对私自拆毁、改动水电设施者,按破坏公物处理,除照价赔偿外,视情节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六、家具公共设施管理制度
1、学校按标准为各宿舍配备的家具和室内公共设施统一由公寓管理中心管理,由学生使用保管,舍长负责家具设施的完整。
2、学生要自觉维护设施的完整。如有损坏和丢失,要按赔偿标准赔偿,责任能落实的由责任人赔偿,落实不清的由全宿舍学生集体赔偿。
3、学生宿舍家具、公共设施由公寓管理中心登记建卡,舍长验收后签字,家具、公物实行定人定位管理,任何人未经公寓管理中心同意不准擅自搬移和拆卸。
4、学生毕业或其它原因离校时,宿舍的家具、公共设施由公寓楼管理员按家具、公物登记卡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在离校手续表上盖章或签字,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宿舍。检查验收后家具、公物的完整由最后一名离开宿舍的学生负责。
七、维修管理制度
1、公寓水、电设施和门窗、玻璃等小型维修和保养由公寓管理中心负责。
2、宿舍电路和家具、公共设施损坏时,舍长应及时到本楼值班室填写维修登记表,由公寓维修人员负责修理,严禁任何人私自维修,否则按人为损坏处理。
3、维修人员要对损坏情况进行鉴定,经鉴定属自然损坏的实行免费维修,属人为损坏的要按赔尝标准交费后方可维修。玻璃破损的按标准交费后安装。
4、公共区域的设施由管理员和值班、保洁人员负责报修并检查验收。
八、自备计算机管理规定
1、使用计算机的宿舍禁止私接私拉网线。
2、使用计算机的宿舍或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公寓管理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管理。
3、学生宿舍的计算机一律禁止配备打印机。
4、计算机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电路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公寓中心检查,以防发生事故。
5、计算机及其设备属贵重物品,须自行妥善保管,如发现失窃或人为破坏,应立即向保卫部门报案并报公寓管理中心。
6、有计算机的宿舍和个人,必须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影响其他人的学习和休息。
7、不得在上课时间内用计算机进行玩游戏、打牌、下棋等娱乐性活动。
8、禁止用计算机观看、传播不健康内容。
9、禁止用计算机上网传播发布不利国家和学校稳定、发展的各类信息。
10、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方面的法律规定。
11、违犯上述规定,违犯校规、校纪的学生由学校相关部门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12、对用电未实行单室单表计量的宿舍,每台计算机、电视机每月各收取30元电费。
九、学生宿舍钥匙管理规定
1、新生入学时给每人配发住宿房间钥匙一把,只限本人使用,不准对外借用。
2、为维修、管理之方便,各楼值班室留各宿舍钥匙一把备用,有专人保管,不准随便借用。
3、学生忘带钥匙,先向同宿舍同学借用,如全部忘带,去所在二级学院学工办开证明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有关手续,方可借用备用钥匙。
4、不准撬门扭锁进入宿舍,不准私自换锁、加锁和配置钥匙。
5、丢失钥匙要及时到管理员处报失换锁,如丢失不报导致宿舍被盗,由丢失者承担全部责任。
6、学生毕业或因故中途离校,要交还钥匙,否则不予办理离宿手续。
十、学生公寓门禁制度
1、外来人员主动出示证件,进行登记,否则值班人员有权拒绝入内。
2、来访者必须凭证件进行登记,交押证件后由受访者带入公寓,来访者必须在当日21时前离舍,不得留宿。异性严禁进入学生宿舍。
3、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带入公寓,违者给予处罚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4、会客时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学习。
5、上课和午休时间谢绝会客。
6、来访者违反公寓管理制度的,要追究被会见人的责任。
7、严禁小商贩和闲杂人员进入公寓。
8、携物品出楼应接受值班人员的检查,在值班室登记,室内公物不准带出公寓。
9、公寓按冬夏作息时间关锁楼门。
10、学生应按时入寓就寝,晚归者应接受值班人员的询问并如实登记。因公迟归的学生凭证明事先向值班室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