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工院院长办公会2013年第二十一次会议精神,决定对全院在校学生发放中秋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照实际在校学生人数,每人发放中秋补助20元。
2、请各二级学院按照统一的格式按年级、班级统计填写“学生中秋补助”登记表。
3、要求各班按照班级实际在校人数如实填写,班主任在 “学生中秋补助”登记表上签字,核实后上报本学院学工办,学工办按照统一的格式汇总本学院的“学生中秋补助” 汇总表,经学工办主任、总支书记签字审核后,于2013年9月12日(星期四)前将纸质稿与电子表格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中秋补助” 登记表(附表1),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确认后返回学工办,“学生中秋补助”汇总表(附表2)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报送财务处后各学工办主任领取本院学生中秋补助金,再由各班主任依据“学生中秋补助” 登记表(附表1)进行发放、学生签字领取,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返回资助中心留存。
5、请各二级学院认真、如实地做好填报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上报,过期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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