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工办: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开展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请严格按照《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管理办法(修订)》陕工院院字〔2013〕84号文件开展此项工作。
1. 大二、大三学生于8月30日报到后即开始认定工作。新生于9月2日报到后开始认定工作。
2.认定同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学生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库和纸质版两种形式。
纸质档案包括学生个人申请、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须为2015年经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确认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和班级民主评议表;电子档案库为统一格式的《陕西工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
3.电子档案库建立时请严格按照文件中格式,不得擅自变更表格内容及位置。二级学院在学生困难认定结束后,将电子档案库(只需提供电子稿,不须打印)于
9月
25日
前发送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魏蕾处,纸质档案和助学金申请材料一起由学工办审核后,统一报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请各学工办尽快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班级民主评议表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5
年8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