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做好教职工寒暑期休养工作,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寒暑假外出考察补助工作,根据学院有关制度,现做如下暂行规定:
学院工会按照5年一轮的方式,即2010年至2014年为第一轮;2015年至2019年为第二轮,以此类推。每年将符合补助条件人员名单以出生年月为序,在全院公示。
补助对象为进校工作满五年,未曾享受过本轮外出考察补助的在岗教职工。
补助标准为每人1000元,实际票据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实际票据金额补助;实际票据金额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补助。
1、随旅行社外出考察的同志凭旅行社的正式合同和发票给予补助。
2、自行外出考察的同志凭旅游景点的门票及相关住宿费、交通费、餐费等正式发票给予补助,同一景点限报一张门票。
3、自驾车外出考察的同志凭旅游景点的门票及相关住宿费、餐费,到旅游景点的过路费、过桥费、加油费等正式发票给予补助,咸阳加油票仅限一张。
1、票据粘贴。填写《陕工职院费用报销单》的项目、票据张数、金额等内容;在《陕工职院费用报销粘贴单》上粘贴好寒暑假外出考察的相关票据;
2、票据审核。审核时间为每年9月,逾期不予受理。请持已粘贴好的寒暑假外出考察相关票据前往崇文南楼11层工会办公室韩玉玲老师处,办理审核及相关财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