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含弘研究员、含弘博士后青年教师、教授、副教授岗位选聘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及选聘计划
学校统筹择优选聘含弘研究员、含弘博士后青年教师、教授及副教授岗位。
含弘研究员岗位需提交设岗申请,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选聘。
心理学部每类岗位推荐不超过1人。
教授及副教授岗位占心理学部计划数总量。
二、选聘条件
(一)含弘研究员岗位
满足《西南大学“含弘研究员岗位”实施办法(试行)》(西校〔2020〕54号)(附件1)规定的聘任条件。
因学科领域顶级学术期刊尚在根据国家文件要求制定,其中优选条件第2条“在本学科领域顶级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按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执行(仅用于2020年)。
1.发表Science、Nature、Cell子刊学术论文1篇。
2.发表自然科学(理工农医等,下同)领域国外T类(或“PNAS”)学术论文2篇。
3.发表人文社会科学A1类学术论文2篇。
4.对标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申报人选。经心理学部学术委员会评议并明确“论文质量水平与上述3条相当或更高”。 心理学部学术委员会应给出明确的推荐理由,形成明确的推荐意见。
(二)含弘博士后青年教师岗位
满足《西南大学“含弘博士后青年教师岗位”实施办法(试行)》(西校〔2020〕52号)(附件2)规定的申报条件要求,对“在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的学术能力要求按照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执行:
1.发表自然科学领域国外T类(或“PNAS”)学术论文1篇,或国外A1学术论文2篇。
2.发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A1类学术论文1篇或A2类学术论文3篇。
3.对标高素质创新型青年教师,经过2-3年培养能够申请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人选。经心理学部学术委员会评议并明确“成果质量水平与上述两条相当或更高”。心理学部学术委员会应给出明确的推荐理由,形成明确的推荐意见。
(三)教授、副教授岗位
满足《西南大学“聚贤工程”实施办法(修订)》(西校〔2020〕55号)(附件3)规定的岗位要求。近五年学术成果达到心理学部同一学科近三年正常晋升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的最低学术成果条件(无工作经历的国内外博士和海外博士后不考察项目条件)。
(四)学缘结构
为逐步优化教师学缘结构同时选留拔尖的本校学缘(本校博士,或本校博士且为本校博士后)人才,对教师岗位本校学缘人选的选聘综合“学科发展”和“学缘结构”两方面因素,实行控制:
1.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领域或教育部学科评估A-学科,可从严择优选聘本校学缘人选到教师岗。本校学缘教师达到或超过1/2的,每年可择优选聘至多1人且5年内选聘本校学缘人数不得超过总选聘人数的1/5。聘任至含弘研究员、含弘博士后青年教师或教授岗位者除外。
2.择优选聘的本校学缘人选在首聘期内必须到本学科领域高水平平台合作访问并产出本学科领域公认的顶级成果。
三、选聘程序
| 含弘研究员 | 含弘博士后 | 教授 | 副教授 |
学院资格审查 | √ | √ | √ | √ |
导师审核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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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人员思政考察 | √ | √ | √ | √ |
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 | √ | √ | √ | √ |
专家独立评价 | √ | √ | √ | √ |
流动(工作)站审核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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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引才风险评估 | √ | √ | √ | √ |
教学考核 | √ | √ | √ | √ |
学部党委会审议 | √ | √ | √ | √ |
党政联席会决策推荐 | √ | √ | √ | √ |
学部通讯评审 | √ | √ | √ | √ |
学部会议评审 | √ | √ | √ | √ |
心理健康测试 | √ | √ | √ | √ |
海外人才审查备案 | √ | √ | √ | √ |
学校选聘审批 | √ | √ | √ | √ |
四、经费支持方式
含弘研究员、含弘博士后青年教师、教授、副教授岗位由学校统筹提供工资薪酬、安家补助和科研资助金;其中含弘博士后青年教师岗位的特设岗位绩效按照文件规定比例分担执行。
五、其他说明
(一)成果认定
岗位选聘条件中涉及的成果分类,执行《西南大学自然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西校〔2015〕620号)和《西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以及平台分类与认定办法》(西校〔2015〕621号)。
(二)工作要求
学部须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并规范组织有关评审工作。
(三)指标使用
学校每学年下达一次指标,组织2次高级岗位选聘工作。教授岗位及副教授岗位占学部计划数总量。学部将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择优选聘并合理安排工作进度。
(四)时间安排
含弘研究员、含弘博士后、教授、副教授岗位截止提交材料时间为 10月8日18:00。
材料填写:见附件4
请于上述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档材料汇总打包发到邮箱chenna12@swu.edu.cn/1198087550@qq.com。
六、联系方式
心理学部人事秘书:陈娜 023-68254617
地址:心理学部227办公室
邮箱:chenna12@swu.edu.cn/1198087550@qq.com
附件:
25105918yf64_1.西南大学“含弘研究员岗位”实施办法(试行).pdf
25105935dh73_2.西南大学“含弘博士后青年教师岗位”实施办法(试行).pdf
25105944tbxg_3.西南大学“聚贤工程”实施办法(修订).pdf
25105956fuun_4.含弘研究员、含弘博士后、教授、副教授岗位选聘材料.zip
心理学部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