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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纳入四川省科研经费“包干制”首批试点单位
来源:科研处   作者:喻 瑜  编辑:向发全  审核:何 苏    日期:2021-01-15  访问:

1月6日,四川省科技厅、财政厅联合召开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推进会并联合发布《关于开展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工作的通知》。我校和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四川农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科技大学一并纳入首批试点单位。

2019年,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首次列入政府工作报告。随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将2019年批准资助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作为首批“包干制”试点项目。2020年起,四川省也开始对2020年及2021年立项的四川省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自由探索类项目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专项自由探索型项目开展“包干制”试点。

“包干制”试点工作坚持以诚信为前提,最大限度简化项目经费管理流程,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在项目和经费管理上,在试点单位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承诺项目经费全部用于与项目研究工作相关的合理支出,在确保达到考核指标前提下,可自主调整技术路线、实施方案、项目组成员。第二,项目经费取消预算编制,经费支出不设定科目和比例限制,与项目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均可以据实列支。

我校将严格按照科技厅、财政厅《通知》要求,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包干制”试点。从2021年起,首先对2020年及2021年度立项的四川省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自由探索类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专项自由探索型项目开展试点;其次,在学校即将设置的“高级别项目培育资助计划”“揭榜挂帅”类项目中试行“包干制”。同时结合我校实际尽快制订“包干制”管理办法,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激发创新活力,让科研教师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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