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社科工作办)《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公告》要求,现将我省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安排
1、申请人填写申报书的时间为即日至2021年2月20日。在此期间,由各单位可提前在科研处报备(自行组织),聘请对口学科的专家到单位进行申报辅导、申报书论证内容修改等,认真填写、反复修改、精心打磨,学院要严把意识形态关和政治审查关。
2、2月21日,学校进行电子版初审及复审工作,请申请人务必对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形式注意事项》检查《申报书》及《活页》,未经学院审核通过材料,学校不予受理,电子版具体报送方式以学院通知为准。
3、2月24日17:00前,请以学院为单位于报送复审通过的纸质《申报书》《活页》《汇总表》一式一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右上角统一标注一级学科,申报材料按学科类别打捆。
4、3月1日12:00前学校将集中审核申报人网络平台注册信息(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
5、3月1日24:00前,申报人完成网络平台申报材料上传(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www.nopss.gov.cn/)。
6、3月20日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于报送省内评审通过项目的纸质材料,一式4份,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活页右上角统一标注一级学科,其中3份请按1夹2的方式,按学科类别打捆;另1份单独打捆。
7、《申请书》中“五、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意见”请代为填写:“经审核,申请书所填内容属实。该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政治、业务素质适合承担本课题的研究工作。我校能够为课题申报人提供完成本课题所需要的时间和条件。同意承担课题组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信誉保证。我校科研部门具体承担项目管理任务。”落款时间请统一填写为“2022年2月28日”。
8、《申请书》中“六、各地社科规划管理部门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请代为填写:“我办同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同意报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落款时间请统一填写为“2022年3月22日”。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其余事项请参见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
http://www.nopss.gov.cn/n1/2022/0112/c431027-32329870.html
附件: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度课题指南
2.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3.2022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
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