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有效释放停车资源,营造安全、畅通、整洁、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及时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根据相关规定,学校决定对长期搁置在校园内的废弃、无主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清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废弃非机动车清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
二、废弃非机动车的认定标准
长期无人使用状态的非机动车,特征包括:车体残破、车身严重积尘、车架生锈、车胎无气报废、链条锈脱、主要部件缺失等类型的自行车及电动车,视为无主废弃非机动车。
三、废弃非机动车清理流程
保卫处将于2025年1月2日至7日在具有明显废弃特征的非机动车的车座或车把等明显部位统一粘贴“闲置废弃车辆待清理”标签;如标记有误的,请广大师生务必于1月14日前自行将标签摘除,并及时维护车辆;未及时摘除废弃标签的,该非机动车将按无主废弃非机动车标准进行判别、处置。
2025年1月15日至27日,学校保卫处将对贴有“闲置废弃车辆待清理”标签的非机动车进行集中清运至网羽中心北侧空地暂存。
四、误清理非机动车的认领方法
若有车辆被误清理的,请车主于2025年6月30日前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票据或钥匙等有效凭证到保卫处办理认领手续领取。
2025年6月30日后仍无人认领的废弃非机动车,学校将按相关规定进行集中报废处理。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保卫处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