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近日,科技部网站发布了“高性能计算”重点专项2024-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现将项目申报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申报前请仔细阅读科技部通知和指南相关要求(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103/5622.html)。
二、账号注册和在研查询
如需开通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账号,请在微信小程序搜索“科管服务”根据相应流程注册后,联系科研院重大项目管理部完成审核。
科研人员在研项目情况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首页,点击“在研人员查询”进行核查。
三、申报简表提交时间
项目申报人请于2025年2月6日前将《2024年度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详见附件)发送至重大项目管理部邮箱(kjczdb@swjtu.edu.cn),否则四川省科技厅将无法完成项目推荐工作。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材料的受理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8:00至2月21日16:00,如有申报意向,请及时与科研院重大项目管理部联系。
五、申报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196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项目(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课题)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课题)。
3.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4.参与重点专项实施方案或本年度项目指南编制的专家,原则上不能申报该重点专项项目(课题)。
5.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并符合《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限项要求。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退出在研项目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项目申报查重要求详见附件1。
6.各申报单位在正式提交项目申报书前,可利用国科管系统查询相关科研人员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等在研项目情况,避免重复申报。申报项目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限项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限申报1个项目(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课题),课题负责人可参与申报项目(课题)。项目(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课题)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课题)总数不得超过2个。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的在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骨干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后,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
2.涉及与“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2个重点专项项目查重时,对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项目、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港澳台项目,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互不限项,但其他重点专项项目的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申报此类不限项项目。
3.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部分项目实施联合查重。对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项目(课题)负责人,需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限项目负责人和课题负责人)、基础科学中心项目(限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成员)、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限部门推荐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职称的主要参与者)实施联合限项,科研人员同期申报和在研的项目(课题)数原则上不得超过2项。
4.项目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到2025年6月31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七、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方式:
陈开、魏春晖 028-66367279
科技部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010-58882999(中继线),program@istic.ac.cn
业务咨询电话:
010-68104457
根据科技部要求,指南内容不得转载,如有需要请登录国家科技信息管理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附件: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2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