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学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我校师生(纳税人)需要汇算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综合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保证广大师生能够正确操作,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充分享受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机关党委财务处党支部将于3月2日(星期四)13:00举办“2022年度个税汇算清缴专项讲座及咨询服务”主题党日活动。
活动地点:行政楼512
腾讯会议:154-893-482
https://meeting.tencent.com/dm/uFaJiIbRBPfy
联系人:亢老师 67796006
欢迎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加。
机关党委财务处党支部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