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录取的博士研究生:
我校2019年录取的博士生数据已通过上级部门录取检查,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关于录取通知书
2019年博士研究生的录取通知书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放,发放时间为7月16日-7月19日,发放地点: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办公室。具体方式如下:
1.外省市考生的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定向考生无调档函)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
2.陕西省内考生请于7月19日前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录取通知书、调档函(除少干非在职考生外的其他定向考生无调档函)。若需委托他人代领,请持委托函、考生身份证件和代领人身份证件领取。
3.录取研究生对录取通知书的领取方式或邮寄地址如有变动,请及时与研招办联系,将变动情况于7月18日前发送至研招办邮箱yjsc4@snnu.edu.cn。
4.录取研究生须下载“陕西师范大学2019级博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审查表”(见/snnu/mu_yz/info/1042/1365.htm),按照要求将人事档案和现实表现审查表一并交至招生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5.定向考生可于2019年9月9日后到研招办领取定向协议。
二、关于调档
1.除定向考生、少干在职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陕西师范大学,在领取录取通知书的同时领取调档函。
2.档案应该以机要或邮政EMS形式(不得通过其他快递公司),按调档函上的地址寄送到招生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请勿寄到研招办)。
三、关于党团组织关系
1.新生党员入校组织关系抬头开法
新生入校时,党员(包括预备党员)要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陕西省内的考生,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组织部直接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至陕西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向一栏选择录入:中共陕西师范大学XXX学院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
陕西省外的考生:是高等学校的,由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先转至学校所在省的教育工委(高教工委),再由教育工委转至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非高等学校的考生,由所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党委组织部直接转至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到校后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即可。组织关系介绍信上,抬头填写: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去向填写:陕西师范大学XXX学院。同时,请携带党员系统内的个人信息采集表(需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
2.团组织关系可由团的基层委员会直接转至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四、关于户口迁移
见附件
五、其他说明
1.我校2019级陕西籍全日制研究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详见《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陕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非陕西籍研究生新生办理生源地贷款,须先与家庭所在地的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按照当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与陕西籍贷款学生办理的时间保持一致,经培养单位审核、公示后,填报汇总表,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回当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相关贷款手续。
2.有关迎新、开学典礼、新生入学教育、绿色通道办理等相关事项,请扫码关注“陕西师大微研star”官方微信,及时了解相关动态。
附件:1.2019级研究生新生户口迁转须知
2.2019年各学院研究生档案接收地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