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以边疆安全为核心的中国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博士生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1023”计划)及“一带一路”建设与沿线国家战略对接重大问题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一带一路”计划)需要,本年度高层次人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经高层次人才专项专家委员会评审,确定以下专业和导师(组)在本年度高层次人才专项计划招生,请有关单位根据《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安排考生参加复试,6月5日前完成相关复试录取工作。
对本次“一带一路”计划新增专业,可在满足招考条件的基础上,从上线考生中择优调剂。
特此通知
附: “1023”“一带一路”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导师(组).xlsx
研究生院
2017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