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各地方校友会:
为进一步弘扬陕西师范大学的优良办学传统,展示学校育人成果,发挥杰出校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校友为母校发展、国家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做更大贡献,根据《陕西师范大学杰出校友评选办法》,学校决定开展第十二届杰出校友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和名额
按照《陕西师范大学杰出校友评选办法》,我校杰出校友分为5类,分别是:基础教育与学前教育类、高等教育与学术研究类、公共服务类、工商企业类、文化艺术体育类。
第十二届杰出校友在“高等教育与学术研究类”中进行评选。评选工作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评选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名。
二、评选条件
1.依据《陕西师范大学章程》定义的校友,包括在学校学习或工作过的学生和教职工,被学校授予各种荣誉学位和荣誉职衔的中外各界人士。
2.在所从事的行业或领域有较高的社会声望;为国家建设和社会进步做出突出贡献;关心支持母校的建设发展。
三、评选程序
1.推荐阶段(2024年12月11日—2025年3月7日)
各教学科研单位、各地方校友会及校友工作办公室均可根据评选条件推荐候选人,也可通过校友个人自荐或他人推荐的方式推荐。填写附件1和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于2025年3月7日之前交至校友工作办公室。纸质版需推荐人选所学专业现所在二级党委(党总支)的现任负责人签章后提交至校友工作办公室(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东1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lumni@snnu.edu.cn。
2.初评阶段(2025年3月10日—5月7日)
校友工作办公室对所收集的推荐候选人材料进行初审;杰出校友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推荐候选人进行复审和评选,提出提名人选;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杰出校友人选,并在学校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3.表彰宣传(2025年6月)
对评选出的第十二届杰出校友在2025届毕业生毕业典礼上进行表彰,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杰出校友水晶奖杯和50克纯金质奖章,并通过校内外媒体广泛宣传。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教学科研单位、各地方校友会要高度重视杰出校友评选工作,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标准,确保质量。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和评审,确保评选出的杰出校友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学校官网、校友工作办公室平台、学院媒介平台等,广泛宣传杰出校友的先进事迹,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评选工作联系人:张亚婷
电 话:029-85310585
陕西师范大学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