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及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4 11:09|栏目: 通知公告 |浏览次数:

各相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及陕西省教育厅关于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监测相关工作要求,同时为我校迎接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做好前期准备和数据支撑,现就我校2022-2023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及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工作

(一)工作任务

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分为三个层次:学校总报告、学院分报告、专业分报告。各报告相关要求及责任单位如下:

1.全校本科教学质量总报告撰写及支撑数据采集(部门)

根据《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及任务分解(部门)》(详见附件1-2)和《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教据目录及任务分解(部门)》(详见附件1-3)要求,撰写本部门主报告并采集相关支撑数据。

责任单位: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2.学院分报告撰写及支撑数据采集(学院)

根据《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学院)》(详见附件1-4)要求,撰写学院报告并采集相关支撑数据。

责任单位:所有本科教学学院。

3.专业分报告撰写及支撑数据采集(专业)

根据《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基本要求(专业)》(详见附件1-5)要求,撰写专业(在招专业)报告并采集相关支撑数据。

责任单位:所有本科教学学院。

(二)相关说明

1.报告支撑数据要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2004)》填写。如未达到指标要求,请进行标注和说明。

2.教学方面数据采用2022-2023学年数据(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财务方面数据采用2022自然年数据(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3.报告中的相关支撑数据应与本次采集的2023年高等教育基础统计报表数据(高基报表)以及2022-2023学年度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保持一致,同时注重报告内数据之间的准确性和自洽性。

(三)工作安排

1.10月16日前:各单位上报部门联络人员名单(见附件1-1),并开始报告撰写和数据采集工作。

2.10月30日前:各责任单位将分工内的报告文本及支撑数据提交教务处教学科。

3.11月6日前:学校对各单位的上报材料及支撑数据进行审核,对不符合的材料逐一返回各单位完善修改。

二、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一)填报平台

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http://udb.heec.edu.cn/)。各责任部门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由教务处另行通知。

(二)工作安排

本次数据填报分为全校数据、师范专业数据、工科专业数据三个模块。其中,师范专业数据要求所有带有师范标识的专业都必须填报,工科专业数据要求专业所属学科门类为工科的专业都必须填报。

1.全校数据

(1)工作流程

实行责任部门负责制,按照“自下而上,归口负责,上下结合,责任自负”的方式进行。

①教务处代表学校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指标任务,分为责任部门和协助部门两大块(任务分解见附件2-1)。

②在规定时间内,协助部门按照要求和规范提交数据给责任部门。责任部门负责数据和文档的质量把关和有效性审核。

③责任部门将审核之后的数据在数据平台填报并提交。之后将系统导出的纸质版材料经责任联络人(录入员)和部门负责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科,同时提交《质量监控表》(附件2-3)。

(2)填报形式

分为线下模板和在线填报两种形式。

①线下模板。填报部门按照Excel模板进行采集整理,之后在系统上批量导入。(见附件6,同时关注QQ工作群)

②在线填报。责任填报部门直接在系统上进行在线填报。

(3)工作进度

①10月16日前:相关部门将本单位数据采集责任领导和责任联络人名单报教务处教学科(见附件2-4,分sheet1教学单位和sheet2职能部门)。

②10月16日起:各责任部门开展数据采集工作,各协助部门做好配合。

③10月27日前:各相关责任部门录入“基础数据”(具体见任务分解表)。

④11月6日前:责任部门录入其他数据。

⑤11月15日前:教务处向教育部评估中心数据平台提交最终数据,并就提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随时与责任部门进行沟通。

2.师范专业及工科专业数据

(1)工作流程

实行责任学院负责制,按照“专业主体、部门协助、学校统筹、责任自负”的方式进行。

①教务处代表学校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分解指标任务,分为责任学院(各相关学院)和协助部门两大块(任务分解见附件2-2和附件2-3)。

②针对部分全校性数据表,在规定时间内,协助部门按照要求和规范提交数据给教务处。教务处审核后按专业将数据反馈给责任学院及相关师范、工科专业。

③针对所有数据表,责任学院将采集的所有数据与教务处反馈的部分数据进行整合、汇总和审核,之后提交给教务处,同时提交《质量监控表》(附件2-5)。

(2)填报形式

线下模板。责任学院和协助部门按照Excel模板进行采集整理,教务处统一填报。(见附件6,同时关注QQ工作群)

(3)工作进度

①10月27日前:各责任学院填报非全校性数据部分;协助部门提交数据给教务处专门工作人员,教务处将数据反馈给各责任学院。

②11月6日前:各责任学院汇总整理数据,提交教务处。

③11月15日前:教务处向教育部评估中心数据平台提交最终数据,并就提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随时与责任学院进行沟通。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及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是国家高等教育质量监测重要手段,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协作,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2.服务评估。我校拟于2024年迎接教育部新一轮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从今年起连续几年的质量报告和数据采集将是审核评估工作的重要积累和支撑,各职能部门和所有学院要充分利用每年的工作机会,凝练特色,补齐短板,为审核评估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3.保证质量。各责任部门要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过程管理,保证数据质量。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必须保持一致,纸质版须是电子版的最终版。

4.数据准确。各责任部门要对连续三年质量报告以及基本状态数据进行比对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开展2022-2023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采集工作,确保两项工作的延续性。

四、联系方式

(一)总体联络:杨国光,电话:85310331

1.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

李正德 杨国光,85310331,ygg@snnu.edu.cn

2.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

(1)全校基本数据:杨国光,电话:85310331,邮 箱:ygg@snnu.edu.cn

(2)师范专业、工科专业数据:杨国光,电话:85310331,邮 箱:ygg@snnu.edu.cn

(二)联系地点:教务处教学科(校务楼一层116室)

(三)交流平台:师大本科数据采集交流QQ群

1.群号:483722313。

2.加入:各相关职能部门及所有学院的报告编制和数据采集联络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为了便于沟通交流,请实名加入(入群后修改备注为:单位简称--姓名)。所有工作材料都将通过工作群进行统一发布,请各单位相关人员于10月16日前加入工作群。

教务处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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