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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教育实验经济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

发布时间:2014/04/02      阅读数:

2014年我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4月5日进行,复试期间,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注意安全。考生参加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资格审查

4月5日上午8:30开始由我所统一对复试考生资格进行再审核,审核地点设在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澜楼3510室,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复试报到通知单,了解复试工作具体安排。4月5日9:20在长安校区文澜楼3510室召开考前会议。

二、专业课笔试(经济类考生加试初级计量经济学,教育类考生加试教育心理学)    

考试时间:  4月5日上午 9:30——10:30

考场安排:  所有考生的笔试均设在长安校区文澜楼3510室

参加笔试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面试

4月5日下午13:30——18:30  长安校区文澜楼3510室

四、复试后事项:

1.复试通过并被拟录取的考生到我校雁塔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需考生本人带近期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表在校医院领取,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到各学院研究生秘书老师处。

递补考生被转为拟录取后参加体检。

2.所有拟录取考生(含调剂考生)均须在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核对或填写本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方便后期录取通知书的领取。

3.通过体检并被拟录取的考生,缴纳培养费事宜届时由研究生辅导员负责通知拟录取考生。

4.复试程序结束后,考生可返程,拟录取考生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五、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学生证、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出具);

2.往届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独考试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将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交于资格审核老师,以备省上检查。

单考考生复试通过后须在4月15日前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五份)交于研招办,考生单位人事部门必须与报考时所填报的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一致。

4.同等学力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复印)、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将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交于资格审核老师,已备省上检查。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正反复印)。其中应届本科生还须带:学生证、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出具);非应届考生还须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考生身份证复印件须交给研究生辅导员;其中少数民族骨干考生还须将本人另1份身份证复印件交于研究生秘书。

六、复试结束后需办事宜及注意事项

1.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包括本校教职工)须登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五份),并请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于4月15日前交研招办;

2.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须登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或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五份),并请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于4月15日前寄至研招办,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3.调剂复试并被拟录取的考生须于4月15日前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程序,且收到考生一志愿报考单位提供的考生本人相关考试材料后,考生调剂程序结束,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4.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和我院网站有关复试、录取情况的通知。

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yjs.snnu.edu.cn

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5310346

教育实验经济研究所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1530873  王君,岳爱

研招办联系地址: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务楼425室)   

邮    编:710062

七、复试期间,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八、考生乘车路线

1.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可在西安火车站乘坐603路公交车直达;

2.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可在雁塔校区门口换乘600路公交车直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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