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讲坛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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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研究生文化节学术分论坛报道(十二)

发布时间 :2011-11-30点击量:

11 23 晚,政治经济学院研究生会学术部在文渊楼511教室举办了本学期第三次终南学术论坛。此次论坛的主题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性质解读”,报告人是我院2010级中国化专业博士研究生本志红同学。点评人:博士生导师陈答才教授。

本志红博士首先以今年1027日颁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为契机,简单阐述了选择这个题目的背景和原因。然后进入主题,分为三大部分,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涵义、性质以及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入手,分别陈述了目前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她列举了目前学术界普遍存在的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涵义的界定并且指出目前公认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质是部门法体系,进一步给出界定,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的法律体系,还包括民商法、刑法、经济法、诉讼与非程序诉讼法等部门法律体系的总和。表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本质,以马克思主义对本质的界定为引子,分别从根源、阶级、社会、目的本质入手进行分析,指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根源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物质生活条件,根源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实践,其是为了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追求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存,进一步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终极目标是消灭国家,消灭法律,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人人与人、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同时理清了根源本质、功能本质、目的本质的相互关系,即根源本质决定功能本质,功能本质反作用于根源本质,功能本质又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功能本质。最后他告诉我们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应该注意的三个问题:一是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二是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三是何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现实基础”。其中,在现实基础中指出不仅包括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还应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以及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的中国特色的文化体制改革等。

在本志红同学陈述完自己的见解后,现场气氛立即活跃起来,知识的火花在同学之间相互碰撞。有为研一的同学提出了前社会主义社会是什么以及目前我国处在什么样的社会状况以及怎样界定中产阶级的范围和标准是什么,同时研二白澍同学提出了目前中国没有一部完整的民法典,那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形成的标准到底是什么,还有各种部门发的不均衡性,尤其是行政法较多怎样来理解和解决。学姐做出比较有说服力的解释,阐述了法律体系形成的四个标准,同时结合世界过过法律制定的现实情况,说行政法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阐释了行政法较多的原因与合理性。

最后,我院博士生导师陈答才教授做了比较客观的点评,概括了本志红同学主题鲜明、立意清晰的优点,主要指出了其理论知识比较浅薄和缺乏实践性的缺点。同学们受益匪浅,扬长避短,本次终南学术论坛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