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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2019-10-24点击量:

1024日上午,我校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会议在长安校区校务楼304会议室召开。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董治宝,研究生院院长郑海荣、社科处处长马瑞映、研工部部长兼研究生院副院长宋传东、科技处副处长张艳、财务处副处长李小玲、研究生院副院长王明道、化学化工学院研究生导师唐艳丽、历史文化学院究生导师郭海文、研究生院(研工部)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评审会议。会议由郑海荣主持。

会上,宋传东向与会评审小组成员汇报了我校2019 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相关情况,着重就评奖背景、名额分配、评选流程、差额评审、拟获奖学生整体情况等进行了介绍。接着,评审领导小组成员对我校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相关情况、评审流程等进行了评议和审核,并最终确定39名博士研究生和135名硕士研究生为我校2019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获得者,2名博士研究生和2名硕士研究生为递补人选。

评审会后,董治宝对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做好“公正、公平、公开”,严格评审程序、细化评审过程、做好政策宣讲,确保评审工作有序开展。二是及时总结,做好宣传。通过宣传典型,利用榜样的力量,鼓励研究生积极进步。切实发挥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优秀、鼓励创新和示范引领作用的目的。

据悉,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领导小组会召开之前,我校于1022日下午召开了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差额学生评审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术评审委员会各位专家参加了评审会。会上,评审委员会专家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对差额学生的科研情况、获奖和综合表现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评议,通过投票从参加差额评审的学生中确定了拟获奖人选。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示工作结束后,学校会将拟获奖学生的材料上报教育部批准,并对最终获奖的研究生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