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纪念“12.9”运动,增强青年学生的民族责任感和爱国热情,同时,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文件精神,广泛开展百万学生体育运动,用强身健体的实际行动迎接我国建国60周年,推动“阳光体育运动”在我校全面开展,贯彻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的精神,掀起冬季体育锻炼的热潮,有效地增强学生体质,丰富学生体育文化生活,校体育工作委员会决定举办“陕西师范大学第三届阳光体育冬季长跑活动启动仪式暨2009年马拉松长跑接力赛”。
一、主办单位:陕西师范大学
二、承办单位:体育学院 校团委 校学生会
三、比赛时间:2009年12月9日(星期三)14时30分
四、 比赛地点:长安校区田径场
五、比赛项目及距离:半程马拉松接力﹝约21600米(800米×27)﹞
六、参加单位:
文学院 政治经济学院 新闻与传播学院 历史文化学院 外国语学院 计算机科学学院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音乐学院 美术学院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 生命科学学院 旅游与环境学院 教育学院 心理学院 食品工程与营养科学学院 国际商学院 国际汉学院 研究生教育学院 体育学院
七、参加办法:
1、我校在籍三、四年级大学生、研究生,经体检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代表本单位参加比赛。
2、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男运动员14人、女运动员13人。报名单必须与12月6日(星期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到:dxty@snnu.edu.cn(请到体育学院网站下载长安校区报名单)。12月7日(星期一)13时在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举行技术会议时提交纸质报名单,同时提交参赛运动员体检合格证明,无体检合格证明者不得参加比赛。
3、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教育学院、心理学院、
国际汉学院三、四年级学生以及研究生教育学院、体育学院全部学生只能参加本次比赛(长安赛区)。
八、比赛办法:
每人跑800米,男、女共27名运动员连续接力。女运动员先出发,13名女运动员全部完成接力后男运动员才能接着最后一名女运动员开始接力跑。
九、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按成绩录取前8名予以奖励;体育学院队计同名次。
十、其他事项:
1、12月7日(星期一)13时在长安校区上林体育馆举行技术会议,请各院系领队、教练准时参加;同时收取各单位报名单及运动员体检合格证明。
2、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在胸前和背后同时佩带号码布,号码布必须结实并佩带牢固,号码布上必须标明单位名称和所跑棒次;号码布各单位自备。
3、提前20分钟检录,检录时各单位应核实运动员棒次表。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本人学生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4、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代表参赛资格和精神文明单位评比资格,并通报全校批评。
5、往返两校区的交通费、体检费各单位自己解决。
陕西师范大学体育工作委员会
200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