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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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上半年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征求异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08-09-16点击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我校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经2008618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苟小泉等78位同学博士学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学位授予的有关规定,博士学位授予需经三个月异议期,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方可授予博士学位。现将拟授博士学位的78位学位申请者情况介绍如下(具体名单见附表)。

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于2008919日前,交(寄)研究生部学位管理科。联系人:王明道,联系电话:02985310354,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部学位管理科,邮政编码:710062

 

                    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九日

附表:2008年上半年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