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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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08级贷款研究生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知识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11-26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关于大力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知(财教[2008]196号),结合中国银行陕西分行关于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帮助申请贷款的2008级研究生了解相关政策,加强对贷款研究生的信用知识教育,研究生部决定组织在校申请贷款的研究生进行国家助学贷款知识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及要求:

在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研究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国家助学贷款知识考试(闭卷),迟到15分钟者不予进入考场,未参加者、考试未通过者或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者,不予办理贷款。

参加考试的研究生须带研究生证。

二、考试时间:20081128(星期五)下午13001430

三、考试地点:长安校区11412教室

四、工作要求:

1.做好审核,专人负责。各学院(所、中心)要支持和帮助研究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根据我校助学贷款工作规划,来自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有贷款需求的我校2008级研究生,须积极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于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确实不能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其他省市研究生,各学院(所、中心)在进一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应积极帮助研究生在学校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2.加强教育,注重引导。各学院(所、中心)要加强对2008级贷款研究生的贷前、贷后教育,引导研究生认识到国家助学贷款中的“隐形补助”,培养研究生的责任意识、感恩意识、诚信意识。

 

 

                               研究生部奖助管理科

                                 2008年11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