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外国语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2-24点击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1号文件)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9]1号文件)及陕西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陕学位办[2009]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

()外国语考试规定语种中我校涉及的语种有: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和德语(外国语水平考试不含听力测试,由我校在开题考试中另行考察)。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学科范围: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规定学科中,我校涉及的学科有:哲学、经济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历史学、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等学科。在这些学科范围内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除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外,还需参加相应学科的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方能申请硕士学位论文开题。

二、考试报名

()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内容):拟参加外国语水平考试或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在我校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的学员或各有关院系在校内外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并具备以下资格:

1.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2006331以前获得学士学位)

2.参加课程进修班时间在20054月以后(已经获得《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的学员报名时须持结业证,在读的须持相关院系开具的在读证明);

3.本人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显著成绩。

()报名办法与时间: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办法。网上报名时间为200931025日,现场报名时间为200932630日。

请拟参加考试的报考者,必须于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我省报名网站:http://xwb.shaanxi.gov.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200932630日,每天上午900—下午500分),到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416#进行现场报名(交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等)

注意:报考者应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到陕西师范大学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三、报名工作程序及准考证下载

(一)资格审查:报名时,报考者须接受陕西师范大学学位管理科的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1.报考者须本人亲笔填写(不得代填、打印或复印)《2009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式二份,分别贴本人近期同底片二寸免冠照片各1张。《资格审查表》二份均用于存档或组织考试时使用。

2.报考者持《资格审查表》及身份证原件、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参加我校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结业证(未结业者提供所在院系证明),于200932630日直接在报名现场(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416#)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可以进行现场报名;不合格者不能进行现场报名,本次报名无效。

(二)网上报名:200931025日内报考者登陆我省报名网站:http://xwb.shaanxi.gov.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三)现场报名:200932630日,报考者到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校务楼416#进行交费(100/科)、照相等相关手续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结束时务必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一份,并详细了解下载《准考证》的办法。

(四)准考证下载: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我省报名网站(http://xwb.shaanxi.gov.cn/)关注有关准考证下载事宜。考试时,考生持下载的准考证(不需要盖章)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进入考场,经过监考核对无误后换取正式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时间

外国语水平考试: 2009年6月6(星期六)上午9001130分。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200966(星期六)下午230分至530分。

五、考试地点

具体考务安排另行通知。

六、考试大纲及指南

所有学科的考试大纲及指南均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发行。其中中国语言文学、哲学、政治学、社会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历史学、地理学、生物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和公共管理等学科使用第二版本;心理学学科使用第三版本;经济学、法学及法语等学科(语种)使用第四版本;英语、德语和日语等语种使用第五版本;俄语使用第六版本。

七、其它

(一)各院系要充分认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按照国家、陕西省和我校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负责,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报名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在校内外举办课程进修班的院系,要负责通知学员按时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并按照报考资格进行初审,然后出具相关证明到学校报名点进行审查、报名。对于不负责任或徇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者,有关部门将予以严肃处理。不明事宜请来电咨询:029-85310354,或登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查询:http://www.yjs.snnu.edu.cn

 附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审查表

                      陕西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09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