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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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3-20点击量:

各学院(所、中心):

研究生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为了鼓励研究生从事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性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培养研究生创新思想和提高创新能力,为优秀研究生从事高水平创造性研究工作提供较为充足的科研经费,根据《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办法》,决定在我校研究生中进行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对象

2009年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对象为我校在册的2008级博士研究生和2007级硕士研究生。

二、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申请条件

1.博士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并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

的能力,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性;至少能够提交近三年在核心期刊发表(或接收)的学术论文2篇。

2.硕士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并成绩优秀,有一定的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学位论文的选题具有一定的前沿性,至少能够提交重要期刊发表(或接收)的学术论文1篇。

三、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的申请办法

1.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由研究生个人申请,指导教师签署意见。

2.经院系组织有关专家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部审批。

3.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的金额为:文科博士生一般为1000012000元,理科博士生一般为1200015000元;文科硕士生一般为15002500元,理科硕士生一般为25003500元。

四、获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者的义务

1.研究生在有关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时,应注明论文由“陕西师范

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

2.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的博士研究生在毕业答辩前必须以陕

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的名义发表学术论文。(其中文科要求至少1篇为权威、2篇核心;理工科要求至少2SCI源(权威)期刊。)

3.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的硕士研究生在毕业答辩前必须以陕西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第一作者的名义发表学术论文(其中文科要求至少1篇为核心、1篇重要;理工科要求至少2篇核心或1篇权威)。

4.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的研究生在正常毕业时间不能完成任务者,应推迟答辩时间。

5.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项目获得者应在学位论文答辩前详细填写该基金项目结题报告交研究生部存档。

五、时间安排

1.2009321322   各单位向研究生公开宣传及个人申报阶段。各单位研究生根据个人情况,自愿申请并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申请表》。

2.200832330   院系组织专家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筛选和审核,审核通过人员的有关材料于41日前报研究生部培养管理(材料包括纸质的创新基金申请表和电子版的汇总表,并将电子版的创新基金汇总表发送邮件至yjsc8@snnu.edu.cn)

3.200945日前   学校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审核,决定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名单。

4.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名单确定后,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立项任务书》。

六、名额分配

1.2009年全校共资助2008级博士研究生14名,2007级硕士研究生50

名。

2.各院系初审名额分配:博士研究生按2008级人数的8%推荐,博士研究生人数不足10人的院系推荐1人;硕士研究生按2007级人数的4%推荐,硕士研究生人数不足20人的院系推荐1人。

七、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是我校设立的面向研究生的科研创新基金,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办法》和本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申报的初审、推荐工作。

附: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资助办法》(修订稿)

        2.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申请表

 

 

研究生部培养管理科

2009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