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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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04-14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学术研究能力的直接体现,也是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客观真实反映,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学校的声誉与研究生导师、研究生个人的信誉。鉴于学术界越来越多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学术不端行为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应。教育部于2009319发出《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明确指出高校“对本校有关机构或者个人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负有直接责任”,并要求建立健全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随之在研究生学位授予过程中被广泛采用,我校对此高度重视,我部也随即派人参加了3月底在北京组织的“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监测系统培训”,并获得了有关部门的授权。

为了净化我校学术环境,维护学位授予的严肃性,严肃打击研究生学位论文中的不端行为,我部决定从今年起对申请答辩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样检测,现将抽检办法安排如下:

1.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可以申请对拟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进行核查,并将学位论文的电子版送交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

2.学位论文检测应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秘书持需核查的论文电子版统一到研究生部学位办检测,不接受研究生和导师的个人申请。

3.研究生部于一周内将核查结果通知所在培养单位。

4.学位论文学术行为关系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指导教师的学术声誉,也关系到研究生本人的学术信誉,请各单位严肃对待、认真组织。

 

联系人:王明道

  话:85310354

 

研究生部

2009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