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研究生教育创新,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在“211工程”三期创新人才培养建设项目经费的支持下,研究生部制定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内研修资助办法》、《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见附件),现将申请以上资助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研究生部鼓励有条件的研究生到国内高水平大学或一流学科进行研修,鼓励有条件的博士生参加本学科认定的高水平的国际学术会议,符合资助条件的给予一定数额的资助;
2.研究生指导教师与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帮助有条件的研究生到国内高水平大学和一流学科进行短期学习,并负责研究生的申请材料的审核把关;
3.获得研究生国内研修接收函和国际学术会议邀请函的研究生需填写相关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学院审核盖章后,持相关材料于每月的第一周(特殊情况可不受该时间限制)到研究生部提交申请;
4.研究生部对收到的申请审核汇总后,按照文件要求进行遴选和审核,并将初选名单报主管校长批准;
5.主管校长签字同意后,对申请研究生进行资助。
6.研究生在研修或国际学术会议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按要求到研究生部核销相关费用(费用的使用和报销应符合我校财务规定)。
联系人:李胜振
联系电话:85310350,85310425
特此通知
附件:
1.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内研修资助办法.doc;
2.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doc;
3.研究生国内研修申请表.doc;
4.研究生国内研修协议书.doc;
5.博士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申请表.doc。
研究生部
2009年3月30日